《伺机下手的贼》(17)

“唔,我想开车去。今天晚上乘地铁没问题,但如果你手上拿着不属于你的东西,公共交通工具可不是最安全的方式。”

“我也这么想。”

“我们就事论事,”她说,“我是你的侍从,就跟以前一样。而且当然,我不会透露只言片语,可是这样一来,‘鬈发小妞’就会注意到我有种神秘的气质。”她咧嘴笑了,“所以,这能有什么坏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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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也不是真有必要先回家一趟,就穿着那天早上的衣服也没问题。乘地铁没有服装规定,而在河谷区也应该不会有,但你总是希望避免引起注意,而我身上穿的咔叽裤和马球衫唯一可能会引人注意的,就是衣着品位不太高明。

现在是春天--我可能没提过--如果傍晚气温降几度,我穿短袖衬衫可能会觉得冷。就算不冷,反正我在“饶舌酒鬼”喝了两杯苏格兰威士忌,多耗点时间让酒力消退也没坏处。我预定的工作表中,不需要有清醒的头脑和迅速的反应,尽管这任务本身完全合法,却是另一个犯罪计划的一部分。我从“饶舌酒鬼”到地铁站的路上吃了片比萨,觉得应该有醒酒效果,但双重保险有什么坏处呢?为什么不回一趟家,甚至在家里弄杯咖啡喝呢?

结果,醒酒效果没那么好,不过我回公寓拿防风运动夹克时也没预料到会是这样。那件夹克是黄褐色的,比我裤子的颜色要暗一些,穿上之后,我就成了个标准的寻常百姓、路人甲,看起来无可挑剔,而且奉公守法。

我的公寓是位于西端大道和西七十一街交会口的一幢战前建筑。我的生活大半都在格林尼治村--当然,我的书店就在那里,位于东十一街,从我们的店往南、再往西走不到一英里,就是卡洛琳位于阿伯巷的公寓。她每天步行去店里工作,我常想着如果自己也能走路去工作一定很棒。我猜想我可以步行,但这样的话就得花上两小时,目前看来这似乎不是个好主意。

搬到格林尼治村也似乎不是个好主意,因为根本不可行。我的公寓有房租上限管制,这表示我只要花普通价格三分之一的租金。如果我放弃这里去下城租一户类似的公寓,得花至少三到四倍的钱。或者,如果我的夜间活动真让我赚了一大笔,我就可以在下城买一套合作公寓或共管公寓--然后每个月付的管理维修费就等于我现在的房租。

何况,我已经习惯这个地方了。这里也没什么不好,一套简朴的一室一厅公寓,从窗户望出去可以看到巷子另一头的公寓,我也从没费事去改善公寓里的陈设和装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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