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评传》09 回民汉人兄弟情(7)

妥善安置难民

回民起义过后,如何安置回军及其逃荒百姓的问题,成为了能否让陕甘大地长保和平的关键。长达11年的动乱,陕甘问题的处置大大不同于太平军、捻军的处置。太平军和捻军主要是汉族农民起义,把降军、流民发回原籍就可以了。

陕甘回民又与西南苗民不同。回民与汉人混居在一起,如果发回原籍,那么很难保证已经胜利的汉民中不会有一些歹人、心怀仇恨的人报复回民。这样,回民再次起义的现象肯定会爆发。典型代表就是陕西知识界领袖贺瑞麟。作为知识分子中的领袖,此公竟然公然叫嚣:不许陕西回民回陕。

另外,众所周知,回民的信仰教派不同。更为关键的是,陕甘两省回民在战时团结,战后和平年代就会因风俗、信仰不同发生矛盾。

更为棘手的是,11年间,无论是汉民还是回民都有帮助对方的情况,例如汉民帮助回民失败后,如果这些汉民回归原籍的话,很明显这些人会被“处理”掉。回民帮助汉民者人口也较多,不可能各个成为官员,他们中的大部分如果回到原籍的话,这些人的命运也不会太好。

为此,左宗棠提出了择地集中安置的方法,并针对迁移、安置、救援、保护等制定了以下几条原则:

一、有水草的土地肥沃的地方;

二、河流和平原相间的地方;

三、有较多无主荒地的地方,以免日后有人来争夺;

四、面积较为广阔的独立区域,以免汉回杂居再起纠纷;

五、每户回民必须都要分到土地、房屋、窑洞、种子、耕牛、农具,每户的牲口也要配草料;六、迁徙过程中,大人每人每天口粮八两至一斤,小孩五两至八两;七、沿途地方官必须提供接送、保护、提供临时居住地以及一切生活物资;八、到达迁徙地后,愿意投奔亲属的可以自便,严禁土豪劣绅恐吓讹诈,违者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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