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自己出资为灾民买粮。为了统一赈灾事宜,左宗棠设立赈抚局并从自己的两万两养廉银中拿出200两寄回老家,其余用做军费和赈灾款。
第三,上奏减免赋税的同时改革弊政。因为不仅仅是晚清时期,整个封建社会官吏们都在正规赋役之外,以各种手段掠夺百姓的钱财。例如漕粮浮收就是恶政之一。农民和一些粮商、地主等有余粮的人,按照每年缴纳二石到四石缴纳。官吏们通过提高损耗(运粮过程中必然会有人吃、鼠吃、腐烂等情况。因此,会多运一部分粮食作为损耗)额度等手段掠夺百姓。
市民以及商人可就更倒霉了,他们没有余粮,因此,就需要交钱。本来每石粮食折价两千文,但他们却以各种理由,如米价上升等要求折价七八千文乃至十两纹银。如此情况下,官吏们得到的浮亏额与实征额的比例有时候可以达到3比1。
再比如盐政。因为盐是生活必需品,所以,主管盐务的官员、衙门和地方官员、富商等经常串通高价卖盐。而且大部分盐税都会落入权贵阶层手中,中央财政和百姓都得不到好处。为此,左宗棠借鉴陶澍的方法,开始实行票盐制度。地方小民小贩可以去州县领取卖盐执照,凭着执照去盐场买盐。这样,中小商人介入之后,竞争加剧,权力阶层显然无法在市场中战胜中小商人。为此,他们希望借助权势力量,而取得权力最主要的手段就是行贿。
第四,将巨额行贿变成赈灾款。盐政衙门为了让左宗棠帮助他们继续垄断盐政,向左宗棠提供了万两白银。与此同时,海关税务部门也向左宗棠行贿8000两。而这些钱都是符合当时官场惯例的,包括曾国藩等许多官员对于盐政、税务部门的这些名正言顺的钱都会照收不误。除此以外,各种不符和规定的钱财也大笔流入。
以曾国藩在两江总督任上期间每年可得十八万两收入看,作为闽浙总督的左宗棠尽管收入会少,但绝不可能少到10万两以下。而这些钱都是地方一些“肥”部门和富商富户提供的。这些巨额收入中有的是中央政府认可的例如养廉银(两万两左右),有的则是中央派驻地方的衙门、地方衙门等的上敬(其间,盐政衙门是最富的,对总督、巡抚等动辄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