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为什么粮食丰收价格也不会暴跌?
国家通过最低保护价收购、免缴农业税等一系列支持农业政策,减轻了农民负担,提高了农民耕种的积极性,使粮食连续多年丰收。粮食丰收,价格必然下降,政府又推行支持价格政策,于2000年成立了大型国有企业——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一举收购全国小麦总产量的40%,使小麦能够以合理的价位在市场上出售。
经济学思维
“价格下限”是政府为了扶植某一产业的发展,而规定该产业产品的最低价格。一般来说,价格下限高于市场均衡价格。
无论是国营或民营企业,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就一个小城镇来说,如果要发展,必须抓住该城镇的优势来创办适合当地发展的产业,但这种产业的发展必须要有成本的投入。假设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来说,能拿出这样一笔资金来经营产业,是相当不容易的,所以政府为了加快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对这些产业给予一定的保护,例如对它们的产品给予价格下限,并且在出现库存太多的现象时,由政府出面收购,以确保这些小企业能继续运转。
许多经济和自然条件较好的国家,由于农产品过剩,为了克服农业危机,往往采取农产品价格下限政策,以使农民积极生产,稳定农业发展。农产品的价格下限政策通常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缓冲库存法”,即政府按照某种价格收购全部农产品,在供大于求时增加库存或出口,在供小于求时减少库存,以平均价格进行买卖,从而使农产品价格稳定在某一水平之上。另一种是“稳定基金法”,即政府按某种平均价格收购农产品,在供大于求时维持一定的价格水平,供小于求时使价格不至于过高;但是不建立库存,不进行存货调节,在这种情况下,收购农产品的价格是稳定的,同样有支持农业生产的作用。
价格下限对于经济发展的稳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其作用有三:
1. 稳定生产,可以减缓经济危机的冲击;
2. 通过对不同产业、产品的不同的价格下限,可以调节产业结构,使之适应市场变动;
3. 实行对农产品的价格下限政策,可以扩大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不过,价格下限也会产生负面影响。首先,它对农产品生产和贸易产生误导,扭曲了价格机制的资源配置功能;在高于均衡价格的最低收购价的刺激下,农民会进一步扩大生产,导致粮食生产更为严重的过剩。其次,价格下限政策会产生收入分配的扭曲效应,例如粮价上涨使猪肉、鸡蛋、食用油价格也跟着上涨。
无论是价格上限还是价格下限,都是政府利用国家的力量,对商品供需实行的价格管制。价格上限是远远低于均衡价格的商品最高价格,价格下限一般是高于均衡价格的最低价格;前者的长期实行,会造成商品持续、严重的供不应求;后者的长期实行会造成商品的供过于求,二者都会对市场供需关系的正常实现造成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