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4)

第五种标准可以叫做“现状渊源的标准”(Standard of Genetic Relation With Present Situations)。我们的历史兴趣之一是要了解现状,是要追溯现状的由来,众史事和现状之“发生学的关系”(Genetic Relation)有深浅之不同,至少就我们所知是如此。按照这标准,史事和现状之“发生学的关系”愈深则愈重要,故近今通史家每以详近略远为旨。然此事亦未可一概而论。历史的线索,有断而复续的,历史的潮流,有隐而复显的。随着社会当前的使命,问题,和困难的改变,久被遗忘的史迹每因其与现状的切合而复活于人们的心中。例如吾人今日之于墨翟、韩非、王莽、王安石,与钟相是也。

以上的五种标准,除了第四种外,皆是今后写通史的人所当自觉地,严格地,合并采用的。不过它们的应用远不若它们的列举的容易。由于第三种标准,对文化价值无深刻的认识的人不宜写通史。由于第五种标准“知古而不知今”的人不能写通史。再者要轻重的权衡臻于至当,必须熟习整个历史范围里的事实。而就中国历史而论,这一点决不是个人一生的力量所能做得到的。所以无论对于任何时代,没一部中国通史能说最后的话。所以写中国通史永远是一种极大的冒险。这是无可如何的天然限制,但我们不可不知有这种限制。

除了“笔削”的标准外,我们写通史时还有一个同样根本的问题。经过以上的标准选择出来的无数史实,并不是自然成一系统的。它们能否完全被组织成一系统?如是可能?这是什么样的系统?上面说过,众史事不是孤立无连的。到底它们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关系?同时的状况,历史的“横切片”的种种色色,容可以“一个有结构的全体之众部分的关系”(Relation between parts of an organized whole)的观念来统驭。但历史不仅是一时的静的结构的描写,并且是变动的记录。我们能否或如何把各时代各方面重要的变动的事实系统化?我们能否用一个或一些范畴把“动的历史的繁杂”(changing Historical Manifold)统贯?如其能之,那个或那些范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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