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为何如此脆弱》不变的是信念(4)

所以在诺齐克看来,哲学或哲学家寻求真理的根本出路,不在于追求某种超越时空、超越差异的永恒不变者,而在于通过确定的时空结构,在不同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寻找某种具有客观性的事实,以及人们对这些客观性事实的真实信念--相信某种或某些客观性的事实为真。伦理的事实与人们的意识有关,是发生于,甚至是缘动于人类意识的经验事实。如果我们确定人类意识属于主观世界的范畴,是否还存在伦理的真理?这是诺齐克继续追索的问题。

诺齐克似乎在提醒人们,不能因为人类意识的主观性而简单地怀疑伦理真理的存在,也就是说,不能因此而简单地怀疑道德伦理的客观性。客观性或者说客观性的事实存在是真理的基础。单个人的意识的确是主观的,但我们不能由此推论出整个人类的意识也是主观的。理由很简单,人类的生活世界同样具有超出个人主观心理、欲望、情感以及全部意识结构的客观性。所以,诺齐克把“人类世界”看做是整个“客观世界的一部分”。人类生活世界的道德经验是不断变化的、差异多样的,但我们同样可以从这些不断改变的多样性道德经验事实中,发现某些不变的客观性,即作为伦理真理的“不变者”。在诺齐克看来,伦理的客观性最基本地体现为伦理的规范性,换句话说,伦理的“不变者”是通过某些类似于“规范性制式”的因素而逐渐确立起来的。

“规范性制式”是产生伦理规范并使其具有规范力量的基本资源,但它本身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诺齐克指出,要了解这一复杂的过程,首先必须确定道德伦理的“普在性”。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已然证明,没有哪一个社会是在无道德伦理的状况下生成和发展的。另一位当代美国著名的伦理学家麦金太尔先生曾经把人类的道德看做是人类或人性的一种“无理数式的事实”,意思是说,我们很难对人类为什么有道德或道德生活这一现象作出完全彻底的说明,如同数学的平方根运算中所开出的无理数不可穷尽一样。伦理在人类社会的“普在性”表明,道德伦理已然成为人类生活的必要条件,甚至是基本方式。在人类的实际生活中,道德伦理始终具有某种类似于风俗、习惯的规范性力量,正是这种习惯性的规范力量,逐渐形成了人们实践行动的参照、准则,甚至依据。伦理规范力量对人们行为的经常性和习惯性作用,使得人们在长期的实际生活实践中,产生了类似于现代经济学家所发现并论证的“路径依赖”。这就是诺齐克所谓“规范性制式”的大致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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