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友兰追问人生》功利(7)

唯关于第五点,快乐论者,不能有充分底理由,以为解答。因为照快乐论者的说法,所谓应该不应该,是对于快乐说底。说一件事情是应该做底,就是说,这件事情是可以使人快乐,或可以使人得到快乐。说一件事情是不应该做底,就是说,这件事情是可以使人苦痛,或可以使人得到苦痛底。说一个人应该求最大底快乐,就是说,最大底快乐是可以使人有最大底快乐底。但如有人说,我不愿求快乐,快乐论者只可以说,这个人以不求快乐为快乐,但不能说,他应该求快乐。他若说人应该求快乐,此所谓应该,如不是对于快乐说,则是于快乐之外,或快乐之上,另有一更高底行为标准。如此说,是与快乐论冲突底。如此所谓应该,亦是对于快乐说,则说求快乐是应该底,即是说,求快乐是可以致快乐底。如此说,则有循环论证的错误。不过虽是如此,我们还不能说,有道德价值底行为,与人的行为,绝不相干。此点我们于下章论之。

于本章中,我们不说,所有底人的行为,或人的所有底行为,都是以求他自己的利为目的底。我们亦不说,人应该求他自己的利。我们只说,大多数底人的行为,或普通人的大多数行为,都是以求他自己的利为目的底。人于有以求他自己的利为目的底行为时,其境界是功利境界。

若人在宇宙间,只以对付过日子为满足,则在功利境界中底人,即可对付而有余。若世界上所有底人,其境界都不高过功利境界,人类仍可保持其存在,并仍可保持其对于别种生物底优越地位。人类可以是万物之灵,可以“夺取造化之机”,“役使万物”,如道教中人所希望者,如近代人所成就者。只须人人各真知其自己的利之所在,则虽人人都为其自己的利,而亦可以“并育而不相害”,“并行而不相悖”。不但如此,而且可以“分工合作”,互相辅助,以组织复杂底社会,以创造光辉底文化。人常是有错误底,但其错误并不在于他是自私底,不在于他求他自己的利’而在于他往往不知什么是他自己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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