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存在主义者的说法,由于一个人把一些事实选作基本的加以考虑,甚至使这一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仅仅依靠这些事实足以确定我们的同一性吗?萨特回答说:“绝不能!”他的这一答案来自德国存在主义者马丁·海德格尔。一个人确实具有的事实,至少只要他活着,就只能是一个人迄今为止所是所为的标记。在判断一个人的同一性时,我们必须要考虑的东西,总是比他或她确实具有的东西要多(萨特和海德格尔共同把这些东西技术性地称为一个人的实际性),我们也必须考虑他们对未来的筹划,他们的雄心、计划、意图、希望和幻想。(萨特称这些考虑是一个人的超越。请注意,这就是第三种方式上所使用的“超越”。)这种看待人格的方式,使得自我同一性问题变得无比复杂,事实上,变得无法解决。比如,想想萨特在他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存在与虚无》(1943年)中称之为“自欺”的例子。
所谓自欺,非常简单,就是拒不接受自己。① 这种现象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出现。一种是,你可以拒斥与你的自我同一性相关的事实和行动(比如,否认你一再出现的懦夫行为树立了你作为懦夫的同一性)。另一种是,你可以更极端地走向反面,认为你的行动绝对地、不可改变地树立了你的自我同一性(比如,否认你可以通过一次英雄行为来改变你懦夫的自我同一性)。
让-保罗·萨特,论自欺②
让我们来看一个例子:一个同性恋者常常有一种无法忍受的犯罪感,他的整个存在就是相对于这种感觉而被规定的。人们往往猜测他是自欺的。事实上,这个完全承认他的同性恋癖好、完全承认他一次次犯下的特有过失的人,竟经常竭尽全力否认自己是“一个同性恋者”。他的情形总是“与众不同”,是特别的;他碰巧一开始就不走运;这都是些过去的错误;人们用某种女人无法满足的美的概念来解释这些错误;我们应该从中看到不安寻求的结果,而不是根深意向的显露,等等等等。这当然是一个自欺的人,他近乎一个丑角,因为,他承认了所有归咎于他的行为,却拒绝从中得出必加于他的结论。同样, 他的朋友作为他最严厉的批评者,对这种表里不一感到恼火。这批评者只要求一件事情--也许那时他会显得宽容大度:罪犯承认自己是罪犯,同性恋者直言不讳地--以谦卑或无所谓的态度--宣称“我是一个同性恋”。我们在这里要问:谁是自欺的?同性恋者还是这个捍卫真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