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前,甘丽姬想参加"动漫秀"。妈妈刚开始没答应,担心影响学习。但甘丽姬告诉妈妈:"您不让我参加,我没办法静下心学习。"于是,妈妈答应了。结果,其后的会考,甘丽姬考了全年级第一名。而中考时,她更以全区第9名的成绩考入省级示范高中。
教育是以育人为目标的。民主、平等和相互尊重这些现代教育理念应该是教育工作者牢牢奉行的。要想取得好的教育效果,家长应该尊重孩子的心灵、情感和人格尊严。
按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儿童是指18周岁以下的自然人。我们说要尊重儿童的权利,是因为孩子从一出生开始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并且是一个权利的主体。他们不是家长的附属物,他们的人格、尊严受到国际、国家和地方各种法律法规的保护。不是因为孩子长大了,有能力了才需要给孩子以尊重。儿童的隐私权、行使民主生活的权利等,都属于应受到保护的儿童的权利范围。儿童的权利范围是很广泛的,其中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是儿童的基本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儿童的权利受到侵犯的事件。也许有的家长会认为,给孩子那么多的权利,孩子还怎么管呢?不是无法无天了吗?其实,这些担心是不必要的。一个懂得珍惜自己权利的人,比一个不懂得珍惜自己权利的人更容易教育,因为这说明孩子们在成长。而且,儿童的权利是在教育儿童怎样更好地做人,而不是教育孩子逃避家长的帮助和指教。
其实,每个孩子都是一朵花、一朵等待绽放的花,每一朵花儿的开放都离不开教育工作者精心的呵护。不时看到有些孩子因为打架、赌博、迷恋网吧而逐渐走向犯罪道路的报道,在痛心于那些提前凋零、萎谢的花朵之余,反思我们的教育过程,是否与那种传统的、专制的、不民主的教育有关呢?
很多时候,家长的所作所为,名义上是为了孩子着想,实则却是为自己着想--
重视孩子学习、希望孩子出人头地,往往是重视自己的虚荣;
重视孩子成长、希望孩子完成自己未圆的梦想,往往是重视自己的愿望;
重视孩子将来、认为"我是在为你好"的时候,往往是重视自己的判断;
重视孩子是不是"听话"、是不是"守规矩",往往是重视自己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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