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奉行行为主义理论的育儿专家曾经这样说道:“如果我要带着孩子出去兜风,或者即使我想给孩子一个拥抱和亲吻,我必须首先要确定他挣得了这种回报。”在将他判定为个别极端者之前,我们还要看一下著名心理学家戴安娜·鲍姆林德针对无条件养育做出的相似言论,其声称“互惠互利、付出才有回报,是适用于所有人类的通用法则”。
许多对此未有明确态度的育儿作家和心理治疗专家,似乎也十分依赖某种经济模式。从其著作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他们的建议均是建立在“如果孩子没有按照我们的想法去做,我们就应该收回他们心爱的东西”的理论之上。毕竟,人没有付出就不应该有回报,更不用说幸福,或者爱了。
曾多少次听到有人慷慨激昂、斩钉截铁地说某些东西是“特权,不是权利”。有时我梦想能对奉行这种理论的人做一次调查研究,看看他们拥有怎样的人性特征。某位以孩子的表现为条件决定孩子能否得到冰激凌,并坚称什么都不能随便给孩子的人,你能想象这个人的样子吗?他的面部表情是怎样的?他快乐吗?他真的喜欢和孩子在一起吗?你想和这样的人交朋友吗?
另外,当我听到“特权,不是权利”这样的话时,我总是很好奇说话者是如何看待“权利”的。有什么是人类生来应得的吗?有没有什么关系可以不靠经济法则来维系?诚然,成人希望自己的劳动得到报酬,就像得到食物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要付钱一样。但问题是,“互换法则”是否需要被应用在朋友和家人身上?或者如果需要,应该在何种情况下被应用?社会心理学家们发现,某些人之间确实存在“互换关系”:只要你为我做某事,我就为你做某事(只要你给我某样东西,我就给你某样东西),但心理学家随即补充道,这种互换关系并不适用于所有人际关系,也并不是我们想要的,有些人际关系是建立在关心之上,而非互惠互利之上。事实上,有研究结果发现,将自己与配偶的关系视为互换的人会对付出和回报斤斤计较,其婚姻关系满意度较低。
孩子长大后,他们会有足够的机会扮演经济角色,如消费者和工作者,可以精细核算各种自利法则和互换条款。但无条件养育坚称,家庭应该是规避这些交易的港湾和庇护所,特别是父母给予的爱,它不需要任何意义上的回报,它只是一个礼物,是所有孩子都应该得到的礼物。
如果你可以理解这一点,并接受无条件养育的各种理论基础(应该看孩子的全面身心、而非其行为;不应推测孩子会倾向于最坏的选择;等等),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要质疑理论基础与之完全相悖的所有传统养育技巧了。有条件养育行为倾向于对孩子实施手段,以达到顺从的目的;相比之下,本书后半部分所提供的养育建议(源于无条件养育概念)则是围绕着如何与孩子并肩协作的主题,帮助孩子成长为品行端正的人,能做出良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