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3)

【例2-18】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    )年。(2011年单选题)

A2 

B3

C4

D5

【解析】B     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例2-19】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的产生方式是(    )。(2010年多选题)    

A.股东大会选举           B.公司代表大会选举       

C.国资监管机构委派       D.董事长任命            

E.监事会选举

【解析】BC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两部分组成:国资监管机构的委派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BC选项正确。 

考点十四 独立董事

(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公司法》关于有关一般董事的资格的规定,另外,还需满足以下资格。

(1)独立董事应当具有独立性。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①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③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④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⑤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⑦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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