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税收理论(13)

第四节  税收负担

考点八  税收负担概述

(一)税收负担的概念

税收负担是指一定时期内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承受的经济负担。税收负担可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从绝对的角度看,它是指纳税人应支付给国家的税款额;从相对的角度来看,它是指税收负担率,即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其计税依据价值的比率。

(二)税收负担的衡量指标

在一国经济不断发展变化的情况下实践中一般采用相对数,即税收负担率来衡量税收负担,按照税负层次的分类可具体分为:

1.衡量宏观税收负担的指标。具体是指全社会税收总额与社会产出总量或总经济规模的对比关系。衡量宏观税负的指标主要是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负担率和国民收入负担率。

国民生产总值负担率=税收总额/国民生产总值×100%

同国民生产总值负担率相比,国民收入负担率更能准确地衡量一国总体的税收负担水平。其计算公式为:国民收入负担率=税收总额/国民收入×100%

2.衡量微观税收负担的指标。衡量微观税负比衡量宏观税负复杂,要使用量化的指标准确地计量间接税转嫁的程度很不容易,这造成微观税收负担的衡量指标往往只能作为参考性的指标,具体如下:

(1)全部税收负担率。

全部税收负担率=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各项税收的总和/企业总产值(或个人毛收入)×100%

(2)直接税负担率,即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全部直接税与其收入的比率。实践中多采用纯收入直接税负担率的指标。

(3)企业流转税税负率。

企业流转税税负率=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同期销售收入(营业收入)×100%

(4)企业所得税税负率

企业说得税税负率=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同期实现利润总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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