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财政支出的内容(8)

第二节  转移性支出

考点四  社会保障支出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内容

1.社会保障的概念。社会保障制度由德国的俾斯麦政府于19世纪80年代首创。社会保障能起到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良好作用。

2.社会保障的内容。国际劳工组织认为,社会保障应承担9个方面的风险保护,即疾病、生育、老年、残疾、死亡、失业、工伤、职业病和家庭,从而满足劳动者一生的基本生活需求,起到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良好作用。

在我国,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社会保险。在我国社会保险的项目主要有:养老保险、失业(待业)保险、医疗保险、疾病、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伤残保险。

(2)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通过国家财政拨款,保障生活确有困难的贫困者最低限度的生活需要。

我国的社会救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对无依无靠的绝对贫困者提供的基本的保障;②对生活水平低于国家最低标准的家庭和个人的最低生活提供的保障;③对因天灾而陷于绝境的家庭和个人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

(3)社会福利中的一部分。这主要是国家民政部门提供的,主要是对盲聋哑和鳏寡孤独的社会成员给予的各种物质帮助,其资金来源大部分是国家预算拨款。如社会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等。

(4)社会优抚。社会优抚是对革命军人及其家属提供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对退役军人的安置,对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的优抚,对烈属和残废军人的抚恤,以及对军人退休后的保障等内容。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意义

1.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

2.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内在稳定器"的作用。

3.社会保障与税收相得益彰,共同调节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

4.社会保障可以弥补商业保险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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