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所谓“夕餐秋菊之落英”,芳美逸伦,但未必是真。就像他前一句说每天喝木兰露,也有艺术加工嫌疑。《招魂》里勾引人来,也是“稻粢麦”“肥牛之腱”。诗人再起舞弄清影,只要一朝没飞升,还是要吃稻麦肥牛的。
但也有人真的就爱吃个菊花儿。唐鲁孙说以前北京到重阳节,就有白菊锅子。说是有好些体质娇柔见风就倒吹口气就作风筝飞了的夫人小姐,吃不得火锅,所以得改良。白菊软脆清凉,一涮就熟。随锅下的都是鱼片、山鸡片等等轻薄柔脆之物,一下就吃。想来清鲜是肯定的,但少了火锅的庞杂厚润之味,大概也真只适合女孩子吃了。
以白菊锅和屈原,可知吃花算风雅事,适合诗人和弱不禁风伤春悲秋的女孩子。既然如此,就不能下狠手。保加利亚有玫瑰冰淇淋,色艳而味甜,清新俏丽,就很适合女孩子。但如果拿油炸玫瑰花让林黛玉这葬花姑娘看见,大概觉得比陷于渠沟还惨,不知得哭成什么样。杨过们在绝情谷吃情花喝清水,花甜而酸,结果大男人们都吃得苦不堪言。可见吃花实在很麻烦:文艺了不好吃,做好吃了不文艺。在大快朵颐和凌风仙子之间,真的只能选一个。
世说叔本华虚无悲观,所以直言不讳,硬铮铮说花是植物的生殖器。这话让诗人们听见必然觉得不入耳,觉得吃花简直和吃牛鞭成了一路货色,但理性来说,这话提供了一种角度:排除掉花的审美因素和诗歌传统,单把它当个食物部件又如何?有河南朋友说过,她家那里有牡丹做的菜。但她也承认,牡丹不比百合好吃,只是做得好看。这终究是脱不了“牡丹为名花”的精神。韦小宝毫无审美,所以曾经想让芍药当马饲料。如是,吃花时,就是得抱着“花非花”的概念,把它当一样正经菜吃。
许多挺翘明亮的花,都可以拿来吃,取其花瓣脆而且厚。我见过几种炒菜、汤菜,都附加不知名的炸花瓣。花瓣略厚而有质感,蘸面粉炸过,嚼来香脆而不腻,似白玉兰而非白玉兰,不太确定了。薄一些的花瓣,除了玫瑰冰淇淋,见的就比较少。除了日本料理里拿来装点颜色之外,所见不多。有朋友说见过广东中西合璧的洋餐厅里有拿玫瑰或其他不知名花瓣做馅配豆沙的,可惜没亲眼见过。
当年夏天,在重庆市区到大足县郊中途的一个荷花山庄,吃过荷花宴。莲藕蹄花、荷叶排骨一类不提,第一次见到有把荷花骨朵熬汤的,只是咬咬便觉得像硬了的笋,心虚没敢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