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要监护人,不要加害人(9)

作者解读:提前安排,保障事业和子女不出意外

李海仓一世英雄,就是没有立遗嘱。

还好,在他的遗泽之下,那么多人,方方面面的领导协调,企业的传承得到了顺利解决。

但是,作为一个那么成功的商人,在商场上打拼的各种心得和资源,他一定想能有机会传授给儿子。作为一个那么成功的领导,在团队中的各种人才,他一定想有所交待,使之为儿子保驾护航。

这些,目前都只能是遗憾。

怎样安排好子女,安排好事业,笔者有几个建议:

1.指定辅助抚养人

前面说过,对遗嘱人的未成年和残障子女的教育,除了法定监护人,例如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外,可以指定一到两名辅助抚养人。

辅助抚养人的角色可起到补充、引导、辅助、监督的作用,使未成年子女发展出健康和完整的人格,使他们的权益受到保护。

例如,是否送孩子出国,是否让他们提前支配一定的资产用于创业,在什么时候向他们移交遗产,怎么培养他们善用财富的品格,是否将移交资产和成家立业联系起来。这些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事业安排的具体问题,遗嘱人指定的辅助抚养人可以参与决策,也可以起到监督的作用。这些都是不可替代的。

2.确定相关原则

俗话说,知子莫若父,知女莫若母,对子女的教育和事业问题,遗嘱人在经过深思熟虑后,肯定会有自己一些想法。如果将这些想法结合实际,进而确定一定的原则,可以是固定的原则,也可以是灵活的原则,再在律师的指导下以合法的形式写进遗嘱,可以起到纲领性的作用。

3.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打理,并由监督人监督

许多家族企业在创业过程中,企业家周围已经聚集起了一个稳定的专业团体,他们与企业家建立了一定的信任基础,对企业的情况比较了解,一直担负着企业管理的具体工作。这些人员是企业的中坚力量,在未成年子女成长的过程中,保持管理队伍的稳定,选好企业掌舵人非常关键。这个过程中,可以同时授权监督人进行监督,必要时与监护人一起行使股东权利对管理团队进行重整。

核心提示:在适当的时机给予子女适当的自主权

温室里长不出健康的花朵。如果有适当的机会,让孩子从事一些与自己智力和能力水平相当的事务,有利于他们的成长,但如何把握这些时机,以及给予什么样的自主权,恐怕需要遗嘱人谨慎考虑,并将一些具体问题交给监护人和辅助抚养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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