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

青春,是件大事儿!

2012年6月,夏天的热气正弥散的热火朝天的时候,一本名为《血色南郊》的老北京怀旧小说,一身烈火空降大地。而本书的作者宋老邪,更是一个拥有多重身份的"自由人",作家,摇滚歌手,自由摄影人,年轻时组过乐队,现在不知天高地厚的满世界旅行。老邪对于生活,平淡的时候像只懒猫,热情的时候,半夜开车穿越大半个北京城,只为缓解心里那点儿跳动的小思念。

正青春的人未必擅长深情,而青春过的人,一定是一个很好的记录者。

老邪的《血色南郊》中,开篇的楔子就呈现出一种青春被过渡的情怀,当然,这是很多70年代生人共有的独特感受。在本书第一章,有这样几句话:"红星电影院前,北京南郊各路顽主聚集。《寡妇村》的海报和西天的火烧云,鲜红无比!像于小伟第一次看到的鲜血。""东高地711医院急救室里,周天安慰于小伟:'哥们儿,放心,我死不了!放放血,败火!'"

瞧瞧!红星电影院,东高地!随之而来的还有亦庄、十八里店、旧宫、鹿圈村……逐步蔓延至宣武海淀。《血色南郊:北京末世顽主的青春记忆》,顽主是什么?顽主不是流氓,不是黑社会,顽主,就是顽主!换句话说,顽主是一段原汁原味儿的老北京历史,是一个庞大而华丽的时代!若没了这个时代,总觉得老北京缺了味儿。·这本由青春和记忆堆砌起来的《血色南郊》,读过之后就会发现,里面的人物和感情全部都是真实存在的,无法读到一点儿虚假的痕迹,这必然跟老邪的那段青春往事密不可分,细心一点儿,甚至能推断出老邪年轻时喜欢什么样的姑娘,至于那位姑娘最终有没有和老邪牵手,只能去书中问问腼腆的老邪了。

没读《血色南郊》之前,我接触过一些怀旧小说,它们多多少少带有一点儿不真实,说白了就是矫情。但是不得不说,老邪是一个真诚单纯的大男孩,能把一个慢慢逝去的时代描写的如此深刻透明的人,他的青春,一定撕心裂肺过。

近日,有部围绕北京青年拍摄的电视剧挺火,睡不着的时候用于催眠看了几集,挺纳闷儿的,这跟北京青年有什么关系,除了几个主演演的是北京人,再无法看出任何北京味儿。倒是把青春体现出来了,既然这样,为何不诚实点直接叫《青春青年》,何必非要打着"北京"招牌,这就好比北京城无数家卖卤煮的,以为开在北京就是地道的北京小吃了,其实最原味儿的还是那家用"真味儿"待客的。

我们跟随时代,跟随城市霓虹,跟随不得不与之相拥的岁月变迁……   

有些记忆和热情,需要被召唤才能醒来。   

那些年少的青春和爱,那些轻狂到可以不顾天高地厚的日子,那些在中途踏上你的人生列车,却又在下一个拐角离你而去的人,你是否记得?   

1988年,那一年,青春还年轻。   

《血色南郊》,一个真实的老北京,一段真实的过往。   

终有一天我们会想起,那些似火般的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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