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社会学
有一回午餐时,笔者曾问邻座是干什么的。他是社会学家,笔者是历史学家。笔者就以讥讽之语伺候说:“哟!原来你就是那一票想要取代我们的人。”他立即反击说:“太迟了!我们已经取代你们了。”然而两个专业都还不能吞没对方,竞争仍然持续。或许,如今已完全不是布罗代尔曾描述的“聋子间的对话”的时代。
以前,各学科可由其处理的事物加以区分。历史学家考察的是少数伟人的行动,如国王、高官、教宗、将领等,而社会学家主要关切群体性的社会,除非是以“人民”、“平民”或“暴民”的称谓,少有群众在历史书中出现。然而20世纪以来,历史学家开始探索各个群体,如清教徒、贵族、海员、女性劳工、移民等等。因此,已无法以主题区分历史和社会学。
另一个区别则来自二者各自对 “时间”的态度。就树立适用于所有时期、所有地域的定律(至少也是理论)而言,有人认为社会科学足以赶上自然科学,其定律犹如万有引力定律一般。这一点对历史来说显然不合适,历史记录非常重视事件所属的日期,相当重视时序的编排。布罗代尔曾说:“社会科学对事件的反应几乎是……一种恐惧感。”Braudel(1980),p.28. See also Cipolla*餾 discussion of the ‘short run’and the ‘long run’ in Cipolla(1991),pp.10-11.启蒙时代的学者大多坚称可以为人性找到永恒的通则。在一部哲学经典--《人类理解研究》(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中,休谟(David Hume)曾如是说:
人们普遍承认,在各国各代人类的行动都有很大的一律性……你想知道希腊人和罗马人的感情、心向和日常生活吗?你好好研究法国人和英国人的性情和行为好了……人类在一切时间和地方都是十分相仿的,所以历史在这个特殊的方面并不能告诉我们以什么新奇的事情。See Hume(1975),p.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