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精神(21)

此外,正如孔子教导的绝对忠诚的神圣责任保证了民族的种族不朽,儒家学说里教导的敬奉祖先的祭仪保证了家族的不朽。事实上,在中国,敬奉祖先的祭仪并非建立在对来生的信仰上,而是建立在对种族不朽的信念上。一个中国人,当他死的时候,使他得到慰藉的不是他相信会有来生,而是相信他的孩子、孙子、曾孙,所有这些他最亲近的人,都会记住他、想念他、热爱他,直到永远,那样,在他的想象里,死亡,对一个中国人来说,就像一个很长、很长的旅行,如果没有希望,至少也会有很大的“可能”重逢。这样,在儒家学说里,这种敬奉祖先的祭仪和忠诚的神圣责任一起,在中国人活着的时候给予了他们同样的生存的永恒感,在他们死时给予了他们同样的慰藉,这和其他国家里对来生的宗教信仰给予众生的一样。正是这个原因使中国人把敬奉祖先的祭仪放在和忠诚于皇帝的神圣责任的原则同样重要的位置。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儒家学说教义,即我称为中国的国家宗教的整个体系,真正包含的只有两个东西:对皇帝的忠诚和对父母的孝顺--用汉语说,就是忠孝。事实上,忠实的三项条款,汉语称为三纲,即儒家学说或者说中国国家宗教的三个最重要的责任,按照它们的重要程度依次是:第一,忠君的绝对责任;第二,孝顺和敬奉祖先;第三,婚姻的神圣和妻子对丈夫的绝对服从。三项条款中的后两条已经包含在我所谓的家庭宗教,或者说在孔子时代之前的中国的旧体制宗教里;然而第一项条款--忠君的绝对责任--是孔子首先倡导的,并借此为中华民族确立了国家宗教或者说是新体制宗教。在儒家学说里,忠实的第一条款--忠君的绝对责任--取代了并相当于在所有宗教里忠实的第一条款的内容--对神的信仰。正因为儒家学说有可以代替对神的宗教信仰的等价物,儒家学说,就像我已经说明的那样,能够替代宗教,于是中国人,就连中国这样的泱泱大国,都没有感到需要宗教。

不过现在,你们会问我,正如神的权威是由对神的信仰而来,你能够借此让人类理解和遵循宗教给出的道德准则,那么如果没有宗教教导人们要对神怀有信仰,如何能让人类、让民众理解和遵守孔子教导的道德准则,这种忠君的绝对责任呢?在我回答你们的问题之前,请允许我首先为你指出一个大错误,这就是人们确信神的权威所赋予的合法性使人类得以遵守道德行为的准则。我告诉过你们,在欧洲,婚姻的圣礼和神圣的合法性是教会赋予的,而合法性的权威,教会说,是来自神。不过我说过这只是个表面的、形式上的认可。婚姻的神圣,其真实的、真正的、内在的合法性,就像我们在所有的没有教会宗教的国家见到的那样,是荣誉感,是男女之间的君子之法。这样,使人们遵守道德行为准则的真正权威是人的道德感,是人类的君子之法。因此,对神的信仰,对于让人类遵守道德行为来说并非必要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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