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企业,要先公后私
怎么样才能做好企业?
这是很多CEO上任后问自己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面对这个问题,很少有人能够用简短的几句话说清楚,即便要说,也只是其中的某个方面或者某几个方面。从笔者自身的实践来看,要想做好企业,除了要在管理、经营上下工夫之外,还有一点要注意:尽量做到先公后私。
只有具备了先公后私的心态,才能真正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把员工、合作者当成自己的兄弟去看待。
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做好企业基本上也就差不多了。这是实践出来的真知。
1992年,笔者所在公司资产猛增到3.2亿元人民币,在极强的做大企业的欲望驱动下,我们决定策划组建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争取上市。也想趁此机会为老领导及朋友们做点好事,给他们一点股份,让大家都有一点好处。于是计划每人1万元股本金,每年分红利按20%计算,5年回报1万元,拿回股本金;另外再用扩大股份数额的办法,每年按50%计算,5年后股本金扩充成约5.8万元,长期分得企业红利。如果真的企业上市,则5.8万股的股本金就可以是一笔很可观的资产。这办法,大家都高兴地拥护。
那天,召开座谈会,邀请一部分老干部参加,一则表示对他们的尊敬;二则向他们报告解释募股集资的目的、回报安排,以及风险承担和化解办法;还有一层用意是借此机会请他们提意见,出谋献策,以便帮助把企业办得更好。其间,老干部们的确情绪热烈,各种意见提了不少。有一点却出乎意料,个别老领导退休以后,改变了社会地位,对改革开放产生出来的许多做法看不惯,对一些负面的社会现象,气愤不已,乘机发泄,竟然大声疾呼不要像他们那样笨,一心为公,革命一辈子,退休下来只得到两袖清风,空空如也。他们劝告老部下要学精一点,做事要留一条后路,说:“现在的时尚是做事先私后公!退休前如果不捞点底,退休后再也没有机会了……”
对于前辈的“教导”,只能一笑置之。试想,如果企业领导者真的“先私后公”,那集资款就危险了,不但款项花光了,本金也拿不回来。如果是那样的结局,谁也没有办法帮助返还投资本金,肯定会怨声一片!
企业领导者只有“先公后私”,把企业办好,才能有经营效益,集资股本金才能增值,才可以分得红利!由是也引出无限感慨:感觉到公有企业的确难办!在公有制企业中,随处可见谋私利者不择手段营私舞弊的事实。他们是一事当前先为自己打算,牟私利而损公益,“无利不行”,办事马虎。生意没有做好,总想着自己捞好处,讲派头,摆阔气。就是不会为企业赚钱,把企业搞得乌烟瘴气……
1997年,5年时间过去了,由于种种原因,笔者所在公司的经营业绩并不理想,原先设想的企业上市的可能性已经不复存在。为了保全投资股民的权益,赶快做好募股集资分利的结束工作,于是筹集资金清退募股本金。还是原来那个愤然不平的老干部,他在领取退回的集资本金的时候,情绪激动地说:“你们企业,行!长达五六年时间的宏观调控,你们能够挺住,了不起!那么多企业都死火,你们企业还能办得旺火,能有盈利,职工收入稳定,福利待遇也算好,令人羡慕!今年这样艰难,还能清还集资款本金,真该多谢你们。过去我们已经领取了那么多的红利金,加在一起也算够本了,现在又退回本金,等于让我们赚上一倍,真叫人不敢相信!那样多企业的集资款都有去无回,像泥牛入海无消息,对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你是好样的,大公无私,尽心尽力为公司做事,带了好头,不愧是共产党的好干部!”
听着他的赞美,心里酸、甜、苦、辣的滋味一股脑儿冒上来。平心而论,为公司做事的确是“尽心尽力”,一心扑在公司的事业上,也正因为有了“先公后私”的想法,才有了今天的结果。遗憾的是,在我们身边,真正能做到这样的又有几人呢?商道真经:如何确定是“公”还是“私”?
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个人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为企业的CEO,该如何确定是“公”还是“私”?这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个人的工作方向,甚至还影响到自己的前途。
要想确定是“公”还是“私”,可以掌握以下几个原则:
(1)人数原则
所谓人数原则是指某件事情、某个项目利益所涉及到的人数是多还是少。如果是多,则很有可能属于“公”,如果人数少,则很有可能是“私”。这里不包括结党营私在内,如果是结党营私,那么无论人数是多还是少,都属于“私”。
(2)受益原则
所谓受益原则是指某件事情、某个项目最终受益的是谁?或者说谁受益更多。如果是企业受益更多,则是“公”,如果个人受益更多,则很有可能是“私”。
(3)利益冲突原则
所谓利益冲突原则是指所做的这件事情、这个项目,个人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是否会产生冲突。如果不会,则很有可能是“公”,反之则是“私”。具体还得结合上面两点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