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晚上,我用一条丝带将头发束起,我想试试看能不能超过萨姆森的体重。我曾看过它一眼,对我来说它一点儿都也不大。于是我找到那个正叫喊着嘲笑人群、刺激他们跟野兽比试的人,说我要上那个座位。
“可是夫人,”那只小害虫尖叫说,“我看你可比天使还轻啊。”
“你根本就不懂经文,”我说,“《圣经》中可从来没提到过天使的体重。”
他的眉毛朝天堂向上一挑,那是他身上唯一能到达那儿的部分,接着他敲着鼓,吼叫着,像是身处在葬礼之中。我很快就因为人群散发的热量透不过气来,而大象不得不被泼了一桶冷水才重新恢复了活力。
“让我带你上座,”那个八字脚的泼皮说,他帽子上的铃铛闪烁着发出丁零声。
我天性谦和,同意让自己被引领着。
“我必须得先搜身。”这家伙说,一边对着人群转动眼珠,“我得确认你身上没有小铅块和别的什么东西。”
“你敢碰我!”我叫喊道,“我会自己展示给你看的。”我把裙子拉过头顶。因为太热,我什么内衣都没穿。
人群中有很多人晕倒了,我听到有人将我比做山脉。但不管怎样,此举让我的傻瓜勋爵彻底闭嘴,不再提搜身的事,直接将椅子指给了我。
我深吸了一口气,让我的肺部充满了空气,然后用尽所有力气将自己丢在座位上。我的周边响起了一阵咆哮声。我睁开眼睛,朝萨姆森看去。它消失了。它的椅子晃动着,空荡荡的,像是避暑山庄里的摇椅,它的眼镜躺在地底下。我随着人们的目光往上看,在我们的上方,很远很远处就像白色天空中一颗黑色的星星,那就是萨姆森。
把一头大象投向天空是一个女人的职责。关于我的体形,我仍然不能说些什么,因为一头大象看起来很大,但我怎么知道它有多重?气球看起来很大,但轻若无物。
我知道人们害怕我,要么是因为我那些吵嚷的狗,要么就是因为我长得都比他们高大。我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的父亲将我摆到他的膝盖上给我讲故事,而我坐断了他的两条腿。从此以后,除了用到狗鞭的时候,他再也没有碰我。但我的母亲,她只活了很短的一段时间,身体纤弱得不敢走出家门来到风中。但她却能背着我,走上好几英里。有人说她用了魔法,但还有什么比爱更为强壮呢?
约旦还是新生儿时,我让他坐在我的手掌上,就像我让小狗这样坐一样。我举着他,靠近我的脸庞,让他从我的那些疤痕里捡走虱子。
他总是那么快乐。我们在一起很快乐。他即使发现我比多数人都要高大也从未提及。我是他的骄傲,因为没哪个孩子的妈妈能把一打橘子同时放进嘴里。
我有多丑呢?有一个早上,那是在本该一个月内结束却持续了八年的内战开始后不久,特拉德斯坎特来我们家找约旦。我正朝着我的邻居喊叫,那是一个脑袋凹陷、眼睛斜视、鼻子上能挂帽子的家伙。这牛儿苗正对我说,国王对自己的人民发动战争是错误的。我告诉他,如果不是满嘴口臭的苏格兰人又开始坑蒙拐骗,总是想着跟人干一仗,我们根本就不会有战争。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只有国王没有议会,而现在有了议会,却几乎没有了国王。
就我所知,当然我知道得不是很多,国王被迫召开议会给予他资金,向那些穿苏格兰短裙的野兽和他们野蛮的生活方式开战。真是野蛮透顶,我们可怜的国王不过是想让他们用一本合适的祷告书。他们不但没有接受他的祷告书,还用最非基督徒的方式威胁他的王位。国王只能向他的子民求助,却发现议会里全是些清教徒,他们不给他钱,除非他答应他们改革。他们对伟大的国王亨利遗赠给我们的英格兰国教教堂不满,他们想要他们所说的“神的教堂”。
他们说国王荒淫无度,说主教贪污受贿,说我们的《大众祷告书》满是天主教教条,说女王本身就是法国人,肯定也是满脑子天主教思想。噢,他们憎恨所有宏大、美好、充满生活气息的事物。他们到处走动,穿着他们沉闷灰暗的衣服,从衣服顶端戳出同样沉闷灰暗的脸庞。他们身上唯一亮眼的地方,便是他们的手帕。他们喜欢镶蕾丝花边,让手帕保持白净,他们认为那是他们灵魂的颜色。我看到那些清教徒路过充满欢快和享乐的剧院时,会用他们那上了浆的亚麻布捂住鼻子,深怕可能会吸入享乐的气息而被感染。
一旦他们拥有一定的权力,用不了多长时间,伦敦的所有剧院就会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