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约旦的第一次航行。伦敦是个污浊的地方,到处都是瘟疫和腐败。我也想带着约旦去乡间生活,但我们必须住在海德公园附近,这样我才能参加赛狗和斗狗。每周六回家时,我总是满身口水,咬痕累累。但口袋里有了钱,我就什么也不缺了,只需要有个人陪伴就好。
我的邻居,她长得那么黑,又没有头发,以至于有两次被当成了一块裹着平纹细布包裹着的腌牛肉,而她宣称自己是个巫婆。没人知道她到底有多少岁;一个脖子上面装着个跟足球一样的皮革脑袋、脖子下面裹着一堆令人难以置信的毯子做身体的东西能有什么年龄?我和其他人从来不曾见过她裙子底下的脚,所以没人知道她是用什么走路的。她的那双手总是扭着晃着,看上去像街头艺人携带的皱皱缩缩的猴子。她很少移动,但那双手却从来不闲着,不时地挠挠头,搔搔大腿内侧,继而又去抓点吃的,捣成方块塞进嘴里。我不是惯用刀叉的人,但当着外人的面我还知道怎样吃东西。我知道要把面包当盘子,将少量炖菜放在上面,这样才不会滴到裙子上。可看看她的下巴,不用什么巫术就可以占卜出近三个星期她都吃了些什么。我捡到约旦的时候,他被泥巴裹得严严实实的,简直可以被当做刺猬烤来吃。她帮我将他洗干净,并确定了他的性别。我在用热水泡过的海绵软化他身上的泥巴,这段时间,她一直在用手指快速地刮落那些碎泥,像在处理一只狩猎归来的狗。
“他会让你心碎的。”她很高兴在离家这么近的地方发现了不祥之物。“他会让你爱上他,然后让你心碎。”
她停顿了一会儿,把耳朵贴近他的胸口。他的心跳声顿时充满了整个房间。
“会有很多人想要得到这颗心,但没人能得到它。只有一个人可以,但她会把它拒之门外。”
这个干瘪的丑老太婆差点儿在喋喋不休中把自己给噎死,我不得不使劲拍打她的后背,直到她咳出口浓痰,然后感谢我的辛劳。说实话,我其实也可以直接像弄鱼骨头一样拍断她的脊椎骨。如果我那么做了,我们的命运可能就会改变,因为命运可能就悬挂在任何一个时刻,在任何一个时刻里都会改变。我应该杀了她,为我们找到一个不同的故事。
她缓慢地走进了夜色,我则紧随其后。
那时我是隐形的。我,那个穿过任何一道门都需侧身的我,却能像在教堂里唱着颂歌的苗条生灵 那样轻巧地融化进夜色里。唱歌是我所喜欢的,但不是在教堂里,因为牧师说,怪兽状滴水嘴应该一直待在外面,不应该在唱诗班座位中寻找落脚处。于是我在自己肉身的山峰里唱歌,我的声音像芦苇一样修长,我的声音里也没抹猪油。我开始唱歌的时候,那些狗会安静地坐下,那些在夜里路过的人会停下他们的窃窃私语,想起另外一些时光,一些幸福的时光。而我也在唱着另外一些时光,一些幸福的时光,尽管我知道那不过是我的臆想,我从不曾在哪里经历过。但如果我能描述出那个地方,即使地图上不存在,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一天晚上,约旦带我出海。我们在日落涨潮时出发,驶出泰晤士河航向大海。一路上我都在不停地往回看,惊叹于我异常熟悉的事物消失得如此快速。约旦说星星能带你去任何地方。在我们两侧,低矮的房子悬浮在水面上,几根柱子撑起房子的地板。在这些柱子之间的水面上游荡着一些挖泥船,船上的棍子搅动起大量的黑色泥土,将垃圾送进他们的藤篮里。一个星期前,一艘挖泥船找到了一个锚,据说是罗马时代的——那时我们英格兰人都还是发长及腰的野蛮人。挖泥船上的人是没有尊严的,他们可以为了任何东西,投身于污泥之中。的确他们中有个家伙在切尔西区住着豪宅,但即便他和他老婆还有他们家的孩子发达了,他们还是跟滋养他们的垃圾没有区别。她是一条棕色的绳子,而他是一大坨屎。他们的小孩会像兔子拉屎似的把草坪填满。我是一个罪人,一个普通的穷人,但如果我能赚到足够的钱买一条珍珠项链,我就会先把我的脖子洗干净再戴上。
为这次旅行,约旦让我穿上我最好的衣服。我就照他说的戴上了一顶羽毛帽子,像是鸟巢窝在树上。他让我在一个舒服的位置上坐下,又问了我十多遍够不够暖和。我很暖和,我正在看着这个世界。
天色完全暗下来的时候,约旦绕着船的两侧点起了灯笼。他来到我身边,说这是一年当中最为短暂的一个晚上,几个小时后太阳就会升起,而我将看到一些我从未见过的事物。他没有再说别的,而我则绞尽脑汁去想着他为我准备了怎样的奇景。顺便说一句,我可以自豪地说我比大多数人都见多识广,我甚至见过一个埃及的木乃伊。我并没有看到木乃伊身上的绷带,但我可是亲眼瞧见了途径伦敦运往恩斯顿的镀金棺木。那是亨利埃塔皇后送给她最为宠信的一位臣子的礼物,他曾建造了一座摆满了大陆上各种发明的奇异花园。
我还见过香蕉。
那么,约旦到底能为我准备什么呢?
我们在船里等待着,浪花轻柔地拍打着船身。约旦跟我讲起了他去过的那些地方的故事,和他带回英格兰的各种植物。他见识过法国所有的路径,意大利的也一样。他还跟约翰·特拉德斯坎特去过波斯。约旦把第一颗菠萝带回英格兰后不久,特拉德斯坎特就去世了,但在那之前,他那位于兰比斯的房子里早已塞满了他从世界尽头带回来的稀罕什物。那所被特拉德斯坎特称之为“诺亚方舟”的房子放置了太多稀罕物,以至于前去拜访的客人甚至都找不到地方搁帽子。很多伟大的人物都去过那儿,包括国王,而我也见过国王。到底还有什么是我没见过的?
“看!”约旦说。
我们已置身于海洋之中,灰色的水面上不断翻卷起白色的浪花。远处,在水天相交的地方有一条细细的线。没有鸟,没有楼房,没有人,也没有别的船只。一阵微风吹过我们。
我们便看见了太阳。我们看见太阳从水面上升起,它的光线越来越响亮,直到如果不大声嚷嚷我们根本就没法听见彼此的声音。我看见太阳爬上了约旦的脸,看见了灯笼最后的一丝光辉。迎着月亮最后的踪迹,一群海鸥飞起。它们凭空出现,就好像是从太阳里出生的。
我们一直待在原地,任凭海水摇晃,直到夜航的捕鱼船队悄无声息地出现。他们呼唤我们,给约旦扔过来两条鱼,然后看着我,又多扔了条鱼过来。
我已买了一条面包,我们做好我们的早餐,将剩下的丢给那些盘旋着的海鸥。我们背对着太阳起程回家了。进入泰晤士河的时候,我曾回头看了一眼。我所能记得的是熠熠闪光的水面,和世界的尺度。
熠熠闪光的水面和世界的尺度。
自从离开住在乌黑的泰晤士河畔的母亲后,我曾一次次见识过它们,但在我的心里,我总是会回到相同的地方,那个尽管不是最美也不是最令人惊奇的地方。
为了逃避世界的重量,我时常把身体留在那里,与别人交谈或进餐,穿行于一条条蜿蜒的街道,来到一座背街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