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位父亲在男孩气、女孩气问题上产生焦虑时,他的儿子会感觉到他的不自在,会接受一部分他的焦虑,这可能会妨碍他获得舒服明确的身份认同。
其实,每个孩子对异性父母的轻度身份认同,促进了他们一生对异性的理解,也为两性的人格特征增添了多样性、灵活性和复杂性。既然所有人都是男女特性的混合体,他们就能够接受自己天性中的这些部分,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对此感到羞耻、困惑和焦虑。
所以,现在我认为,为了有利于儿子们和女儿们的成长,父母们应该努力克服自己有意无意的性别偏见,并避免歧视,这需要有良好的意愿,付出巨大的努力,需要很长很长时间。如果我们能够培养出一代不再受性别偏见束缚的孩子,这场斗争就多半会取得胜利了。父亲们作为可能因这种性别偏见而受益的一方,比母亲有更大的影响力,如果他们选择为此而努力的话,必须从孩子的童年早期开始。
这些都是我的建议,明智的父母会比我考虑的更全面。我认为,当女儿和儿子希望穿同样款式风格的T恤和牛仔裤时,无论是经常如此还是一贯如此,包括整个大学期间,父母都不应该暗示:对女孩来说,穿衣打扮妩媚动人是更重要的事。
当然,女人和她的丈夫肯定是有许多不同的,她年幼的女儿在许多方面会渴望模仿妈妈,女孩可能会因为她的妈妈或朋友穿裙子而喜欢穿裙子,但是对女孩来说,自愿选择穿裙子与被告知:“你必须穿裙子,因为女孩都穿裙子。”这两种情况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我在1976年《斯波克育儿经》修订版中写道,父母不应该在玩具或衣服上有性别歧视,但是应该让孩子们自己决定他们想玩什么,想穿什么,父母不要有什么性别身份认同上的顾虑,而且应该分配给女孩和男孩同样的家务劳动。
在分配耙地、割草或清洗汽车这样的工作时,我认为父亲应该假设女孩像男孩一样能胜任这些工作,而且她可能很喜欢和哥哥和爸爸一起干这些活儿,无论她妈妈是不是也做这类事情;但是,如果女孩喜欢跟着妈妈做室内的家务活儿,那也很好。重要的是她不应该觉得自己是被强迫或者被拒绝成为某一种角色。
如果父亲正在考虑带他儿子去参加体育比赛,或者去钓鱼、野营,他也应该邀请女儿和妻子同行,除非她们总是表示没兴趣。如果儿子和女儿之间发生激烈的竞争和争吵,那父亲就最好先邀请女儿同行,下一次外出时再先邀请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