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个诡辩法官(5)

幸红嘘了口气,她以为可能是她正在看的打得天翻地覆的两个大案,所以有些紧张,一听不是才松了口气。

“这不是一个小案子吗?”她说。

“不小,背景可能更大。”奶油小生喝了口水。

“不管大小,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没有问题。”

“你们准备纠错判决了?”

“你们?”难道你古船不是民二庭的吗?幸红听了很不舒服,但她没有半点流露,本来她想说还有个司法鉴定要做,但未说,却点了点头。

“幸庭,我认为此事稳妥一点好。”古船提醒道。

稳妥?她幸红哪次不稳妥?常言说“人命关天”,她幸红说“办案关天”,因为这是我们国家施政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她办案时才一丝不苟,严格遵守判决的三条准则:事实、法律、程序。她是一中院也许唯一没有判错案的人,怎么能用一个稳妥来指导判案呢?但她不想跟这个年轻人争,反而赞同地点点头,虚心地问道:

“你感到有不稳妥的地方吗?”

“你们准备完全推翻一审?”

“是大部分推翻,维持原告曾经索要的传真件数20万。”

“传真件无法律效力。”

“所以我坚持邬清对传真做司法鉴定。”

“这不是司法鉴定能解决的问题。”古船喝了一口茶,“如果鉴定证明的确是赖志宏亲笔修改,也要看他是在什么条件下的修改,如逼供信的口供一样,没有法律效力。何况至今赖志宏根本否认发过传真。这儿的关键还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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