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个不信邪的律师(2)

“我早不钓鱼了,还要什么专门的渔竿?”

“多可惜,一代钓鱼大法要失传喽。”贾跃如见他不是矫情的样子,也不坚持,将小车迅速向郊外开去。

不是都说韦韬有办法吗,怎么官司打成这个样子?今天他挨了唐洁可的一顿批评,想了想,只有抓住律师事务所,找他想办法。

“韦律师,我们那个案子的进展你知道不?”

“怎么了?”

“据说审委会开了,我们败诉。”

“不可能!”韦韬回过头看着开车的贾跃如。

“韦律师,我们找你就是知道你行,没想到要揭盖了,你还不晓得。”

“上周末我才找过陈院长,他同意我的意见。”韦韬解释说。

“县官不如现管,陈院长是等着退休的人了。”贾跃如眉头一皱,打了方向盘,让过一辆冲来的拖拉机骂道:“妈的,还有这玩意,早该进博物馆了!”

韦韬因转弯太猛,差点倒在司机身上,他听到骂声,看了看驾车人,知道对方的弦外之音,不悦地说:

“不讲关系,就讲事实,讲法律,此案也很简单嘛!”

“简单?简单却打成这样。对了,何总一直抱怨,我们为何不将传真件作为证据交上去?”

“没有必要嘛,再说,我们打的无效合同,是全胜,不是部分胜。”

是的,在准备应诉的分析会上,韦韬提出了两大观点:一是根据人发〔2001〕128号《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三条:“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是经过考试、注册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经注册后,只能受聘于一个经纪机构,并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而赖志宏既不是经纪人,又没有经纪人机构、办公地点,他哪儿有资格签经纪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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