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岸边,被海水侵蚀而形成的汀线附近,并排屹立着二十多株雄伟粗大的山樱树。这些树皮呈黑色的山樱树,每到新学年开始时,便与浓艳的褐色嫩叶一起,在蓝色大海的映衬下,绽放出格外绚丽的花朵。待到樱花落英缤纷的时节,纷纷扬扬的花瓣撒向大海,点缀在海面上。落樱乘着海浪,随波荡漾在海岸线上起起伏伏。
东北部的某所中学,正是在这长着樱树的沙滩上就势建起了校园。尽管我并没有好好用功备考,却也总算顺利地考进了这所中学。无论是这所中学校帽上的徽章,还是校服上的纽扣,都缀着盛开的樱花图案。
我家的一个远房亲戚就住在那所中学附近。也正是这个原因,父亲为我选择了那所靠近大海、遍布樱花的中学。我就寄住在这位远房亲戚家里,因为离学校很近,我越发懒惰,总是在听到学校敲响早会钟声①[3]之后,才飞快地奔向学校。我就是这样一个懒惰的中学生,但我凭借自己惯用的逗笑本领,日渐赢得同班同学的拥戴。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远离故乡,但在我眼里,陌生的他乡,比起自己出生的故乡,更让我轻松自在。这也许是我当时已把逗笑的本领掌握得炉火纯青,以至于在欺骗他人时显得更加轻松自如的缘故吧。这样解释也未尝不可,更重要的是,面对亲人还是面对陌生人,身在故乡还是身在他乡,其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演技上的难度差异。而且这种难度差异无论对哪一位天才而言——即便是对于神灵之子耶稣而言——也都是不可避免的。
对于一个演员来说,最难进行表演的场所莫过于故乡的剧场。若再逢亲朋好友齐聚一堂,想必再有名的演员恐怕也会黔驴技穷吧。然而我却在家人面前一直进行着表演,并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如此功力深厚的演员踏上乡外的舞台,自然是万无一失的了。
我对人的恐惧与先前相比,倒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我的演技却是在日渐长进,我常常在教室里逗得同学们哄堂大笑,连老师也不得不一边在嘴上感叹着“这个班要是没有大庭(叶藏),该是个多好的班级啊”,一边却用手捂着嘴笑着。就连那吼声如雷的驻校军官,我也能轻松地逗得他哈哈大笑。
当我正要为自己彻底掩盖了本人的真实面目而暗自庆幸的时候,却出乎意料地被别人戳了脊梁骨。那个戳了我脊梁骨的人,竟然是班上身体最为瘦弱,脸面青肿的家伙。他身上穿的似乎是他父亲或兄长的旧衣服。他的功课更是一塌糊涂,体操课时,也总像一个白痴一样在旁边见习。就连一贯小心翼翼的我也觉得,不必对这种人多加戒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