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番话自然是半真半假,事实上,那名法警定然得了丁某不少好处,才让人犯回家并留上五个钟头。说不定,法警室的人还脱不了纵容,甚至协助嫌疑。这是条十分耸人听闻的大消息,在当时,恐怕只有“希姆莱(Heinrich Himm ler,原纳粹党卫队头子)单人押送,安返巢鸭(东京羁押‘二战’甲级战犯的监狱)”的假设性新闻堪与一比。同事们认为如能标上“纵法纵人,大特务还押返家”的大标题,再配以“丁默邨幸得鱼水重欢,缠绵缱绻”的副题,一定会轰动全国。可是,时局已日趋紧张,报社在各方连连请托之下,无心大张旗鼓加强处理,在下也就平铺直叙写了条不长不短的新闻,让编辑先生们做了个 “全二而不加框”、重视但不太显著地处理了事。
想不到别的报一字不刊,这消息竟成《中央日报》专有!第二天我循例再往法院采访,在法警室意外遭受一阵指桑骂槐的讽诮,特别是那名警长还摸枪擦弹加以威胁。言谈中,他们一迳说平日如何供我新闻、给我方便,但到了急要时我却出卖朋友,让那个押送法警遭受开革处分。
我明知他们不敢动我毫毛,坐在室内原图加以解释,幸在此时,那位读过几天书的副警长却挺身而出,说是这位记者先生已经很够朋友了,如果他把这条消息大加渲染,你我准定吃不了兜着走。再说,一向神通广大的丁大特务“可逃不走”,更是不幸中的大幸,如果他远走天涯,不仅法警室从上到下悉数坐牢,恐怕高院院长和老虎桥的典狱长都脱不了关系。这番话说得有条有理,把他的同事们一个个弄得哑口无言,连那名“磨刀霍霍”的警长,也赶过来与我拉手,抱歉着说,一切只是源于一场误会。
这天,我依然搭乘马车回社。
说来也是巧合。早年,马车曾是南京主要的交通工具,但日益增加的汽车取代了马车的地位,到抗战胜利之后,整个南京便只剩下自新街口沿汉中路转往莫愁路的一条来回马车路线,而路的两头恰巧正是《中央日报》旁的新街口与朝天宫高等法院,看上去,好像天造地设地专门为我安排。我自新街口搭车西行,取道汉中路,一个左转,便到达颇具古代情调的莫愁路。那年头,莫愁路还是布满深宅大院宁静无比的住宅区,路面铺的是青石板,而在两列齐整的行道树外,一带雕花短墙之内,更掩映着一畦畦古意盎然的亭园!
平常高踞车座之上,一闻嗒嗒蹄声,辘辘轮响,总不禁幽然而有怀古诗意,这天在车上却只想着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人总有求生之念,这么好的机会,即令是我一定设法远逸,为什么这个特务头子就是不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