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父亲》第二部(34)

因此,一连几个星期,我的生活便有些像圣徒、修士,整天祈祷、修行,潜心致力于精神上的交流。出于我自己的切身体会,我并不觉得那些苦修的信徒有什么可怜;自然,我也不会像世上芸芸众生那样,对这些愤世嫉俗的圣人敬而远之。这几个星期的经历使我明白他们的生活实在是快活得很,当然有时候会很辛苦,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就我来说,我觉得与它截然相反的那种生活并不见得有什么好受。

算了,别多作什么推测了。我还是把当时的情况说一说吧。我自己仍然处在一种悔恨交加的恍惚状态之下、满园春色之中。生命进入了青春期,这就产生了性的要求,而性的要求却使人不能不想到露西尔;如果此说不错,那么春光与青春不过是迷人的罗网,性的要求只是一种陷阱,你一不小心就会栽下去。教堂的花玻璃窗比在树篱上婉转啼鸣的小鸟要真实得多,因为前者会把你直接带到上帝跟前。自然,据说小鸟也是上帝的造物,它也会把你带到上帝跟前去,但我却不想走那段弯路。在那段路上,叫人伤脑筋的事实在太多,人也包括在内,连露西尔那样的人也在其中。说到底,露西尔也是上帝的造物,至少上帝允许她存在。不,我还是要选择教堂的花玻璃窗,我觉得马鬃衬衣[1]()比扩胸弹簧对身体还要有好处。要是我知道哪儿买得到马鬃衬衣,说不定真会去买上一件。

在那一阶段,同学们一定会觉得我有点儿怪 。这倒不是说别人会在我身上看出多少问题来。十几岁的孩子一心一意只顾自己,不大会像成人那样老爱打听别人的事,但是别人不会注意不到我几乎成了另一个人。在娱乐室有架供歌咏会伴奏用的旧钢琴,从前我常常溜进去弹上一小段爵士乐。大多数同学只觉得我这习惯有点古怪;只有一两个人反对我弹,每次我坐到钢琴边,他们总想挡住我。但是,有个叫罗宾逊的孩子却是个爵士乐迷,他不会摆弄什么乐器,但对爵士乐却比我懂得多。迷上我的演奏的,他是第一个,而且可算是最热情的一个。只要我坐到钢琴前,模仿我俩都喜爱的大师的作品做些练习,他可以坐在一边整个钟头地听下去。

自然,在开学第一天的晚上,罗宾逊一见到我就走了过来,问我钢琴练得怎样。“我看进步一定不小吧。”他咧开嘴,热情地笑着,显然是巴不得我马上就去弹上一曲。他这么奉承,使我觉得狼狈不堪。在我当时的精神状态下,爵士乐早已归入寻欢作乐的范畴,我自然要和它一刀两断,连听爵士乐我都觉得不应该,更不用说弹了,我正为自己过去弹爵士乐而拼命责怪自己呢。

[1]① 马鬃衬衣专供忏悔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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