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真經注疏卷之十一(1)

南華真經注疏卷之十一

河南郭象注

唐西華法師成玄英疏

外篇馬蹄第九

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禦風寒,齡草飲水,翹足而陸,此馬之真性也。

〔注〕駑驥各適於身而足。

〔疏〕魷,齒也;踐,履;禦,捍;翹,舉也。夫蹄踐霜雪,毛禦風寒,飢即魷草,渴即飲水,逸豫適性,即舉足而跳躑,求稟乎造物,故真性豈願羈舉率棧而馬服養之乎。況萬有參差,咸資素分,安排任性,各得逍遙,不矜不企,即生涯可保。

雖有羲臺路寢,無所用之。

〔注〕馬之真性,非辟鞍而惡乘,但無羨於榮華。

〔疏〕羲,養也,謂是貴人養衛之臺觀也。亦言:羲臺,猶靈臺也。路,大也,正也,即正寢之大殿也。言馬之為性,欣於原野,雖有高臺大殿,無所用之。況清虛之士,淳樸之民,樂彼茅茨,安玆甕牖,假使丹楹刻桶,於我何為。

及至伯樂,曰:我善治馬○燒之,剔之,刻之,維之,連之以羈畢,編之以早棧,馬之死者十二三矣;

〔注〕有意治之,則不治矣。治之為善,斯不善也。

〔疏〕《列子》云:姓孫,名陽,字伯樂,秦穆公時善治馬人。燒,鐵炙之也。剔,謂剪其毛;刻,謂削其蹄;絡,謂著籠頭也。羈,謂連枝絆也;暈,謂約前兩腳也。阜,謂槽櫃也。棧,編木為梡,安馬腳下,以去其濕,所謂馬林也。夫不能任馬真性,而橫見燒剔,既乖天理,而死者已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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