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整编:第十二师(1925年6月至1926年6月)(16)

在海南岛我的性格特点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详情如下:一天我去戏院,黄琪翔的主任参谋文国康携了一名妓女走过来。他问我:“这个女人漂亮吗?”这使人十分尴尬,难以回答,我想他太无耻了,我们毕竟曾是同学。我十分生气,想处罚他,但按捺住了,叫黄琪翔去警告文国康。我说:“我们都是同学,告诉他今后不许在公众场所这么做,下次再这样我要处罚他!”

不出两个星期,当我在一家旅馆等候友人时,再见到文国康携着另一个妓女。他对我说:“这是另一个女人,你看她怎么样?”这次我再按捺不住了,马上要他辞职。

我奇怪他怎么堕落至这样地步,悟出这是我自己的过错。我意识到,我曾当过“坏蛋”,所以在我缔造一支纪律严明的好军队前我自己必须洗心革面。要知道,我们都没有携眷从军,致使军队生活充满了醇酒妇人,夜夜笙歌。我感觉我的下属沦入放荡的生活,倘若事态发展下去,我们不会有前途。

我以身作则,摒弃了所有的坏嗜好——赌博、叫歌女陪酒等,完全改变了以前的生活方式,希望以此感化下属。我希望他们看到他们的长官并未携眷随营也规规矩矩做人,从而痛改前非。我颁令全师官兵自律,要他们停止闲荡,不再沉溺于酒色歌舞。因为我先已律己,所以有资格纠正部众的恶习。

第十二师官兵必须遵循四大禁令——禁止逃亡、禁赌、禁嫖、禁(鸦片)烟。禁令对所有官兵一律实施,违者受罚也无一例外。

我们对新兵说,不获请假批准不得擅离军营。如果请假未获准擅自离营被抓回来,他们将被处死。死刑对所有擅离营房的官兵一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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