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的军伍生涯(1920年11月至1925年6月)(13)

很久以前父亲在清化乡为我配了亲,但我不同意,我反对盲婚哑嫁。他临终遗言,要我完婚。遵照他的遗训,1923年3月7日,在他下葬前我娶了这位姑娘;否则,我按规矩要三年后才能娶亲。当时我已28岁。

我的妻子刘景容也是客家人,她出自清化乡富户刘家,是我父亲原配的亲戚。她出生时父亲已故,所以无法入读正规学校,只能在村塾就读。很奇怪,很少有人认为我们的婚姻是盲婚,因为她很洋派。

婚礼后几天我就离家。我负起了扶养四弟勇斌的责任,他在村里陪伴我的新婚妻子。贵斌回到了营部。

这一年余下的日子,我打了一仗又一仗。首先,我参加了清剿沈鸿英的战事。1923年4月中,他背叛了中山先生。我营在北江地区清远作战。然后,我营在西江地区肇庆作战。邓演达率部沿着肇庆城墙挖掘地道,5月18日拂晓,当炸药爆破城墙时,我率领第三营占领了肇庆,生俘敌旅长黄振邦。由于他拒绝投降,梁鸿楷下令枪决了他。

营级是不具备情报搜集功能的,除非奉命充任前锋警戒,在此情形下就必须派出先遣小组。

营长要紧贴前线。有一次,一颗子弹穿过我的铜鼓盔,打掉了我的一束头发,只差一公分就要了我的命。

我会向上级呈报准确的伤亡数字。通常高级军官会夸大伤亡数字以显示其部众士气旺盛。在夸大敌军伤亡之余,把我军的损耗——主要是逃兵——归类于受伤减员。

由于我营战绩辉煌、缴获大量武器,我被拔擢为新成立的第一师独立团上校团长。该团隶属于卓仁机的第一旅,下辖两个营。我的升职是由于作战勇敢,但光是勇敢还不够。我并非神枪手,因为我眼力并不太好。但我很勤勉,且关爱士兵。最重要的是与部下同甘共苦。我治军严格,赏罚分明,待兵如子。倘非如此,他们不会跟随我效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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