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动作导演与人物性格(1)

性格是思想、气质、能力和兴趣的总和。性格是人的内在实质,是个人思想感情的仓库。从广义而言,性格在心理学上一般被称为“个性”。黑格尔认为,人的完整的个性就是性格。

人物性格是电影美学的核心命题之一。罗丹说:“在艺术中,有性格的作品才算是美的。”①戏剧家卡斯特尔维特洛说过:“行动或多或少展示出人物性格。”“没有性格,行动就不能完成。”②

在武侠动作电影中,主要人物的性格往往需要通过一系列肢体的、心理的、语言的动作逐步展开。因此,动作导演的核心问题就是通过故事情节中的人物角色与武打动作的有机融合,创造人物性格,表达思想主题。

众所周知,影视是以塑造人物形象为主的艺术,只有塑造出生动的人物,影片的价值才会确立。而人物形象的确立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包括性格、心理、文化等,如果仅仅靠一系列走过场式的打斗,是不可能对人物形象完成细致、传神的刻画和塑造的。

在处理人物性格与武打动作关系时,刻画人物应与武术表现融为一体,将内容与形式有机结合,避免为打而打的走过场。武术与人物的关系应为“人物为体,武术为用”,而不是“武术为体,人物为用”。武术只有在人的操作中才具有某种道德意义的指示,是非善恶才会在主体身上升华为一种精神品质。

以1983年张华勋与谢洪编剧、北影厂制作的影片《武林志》为例,该片在武打动作与人物性格、主题思想的结合上值得借鉴。为了完成主人公东方旭(李峻峰饰)“精诚尚武,含而不露,朴素厚道,虚心好学,有志有节,武德高尚”的性格塑造,影片设置了庙前卖艺、比武相让、断臂明志、签生死状、勇战大力士等动作段落,并以内敛浑厚的八卦掌作为他的独特武艺,做到了动作内容与动作形式的统一。该片导演张华勋曾在《武术题材的尝试与探索--〈武林志〉创作拍板回顾》一文中说:“武术功夫的展示要符合揭示主题思想的需要,服从人物性格的需要,绝不能因为表现武术功夫而破坏了场面的严肃性,有损于主题的揭示,有损于人物的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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