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关于“动作导演”(1)

1.1 外语世界的“动作导演”

“动作导演”(动作设计)是武侠动作片创作的灵魂。相对于音乐、摄影、美术、剪辑等西方创建的电影职位,它是唯一一种在中国诞生、献给世界影坛的电影职位。

作为动作电影不可或缺的电影职位,动作导演有着“武术指导”、“武打设计”、“动作指导”等不同称谓。随着中国武侠动作电影进入国际市场,动作导演在西方世界正经历着一个普及和统一的过程。

动作导演,目前最常见的一种英文翻译是“Martial Arts Director”。“Martial”在《现代英汉词典》里的解释是“战争的、军事的”。“Martial Arts Director”的直观理解就是:研究战争艺术的导演。“Martial”应该还有“武打”、“武术”、“格斗”等延伸意思。在美国哥伦比亚公司2002年出品的纪录片《功夫片岁月》(The Art of Action: Martial Arts in Motion Picture)中,很多武侠片动作导演在用英文接受采访时,都以“Martial Art Movie”或“KUNG-FU Movie”称呼武侠动作片。

以此类推,“Martial Arts Director”应该是如今使用频率最高、也最权威的关于“动作导演”的英文翻译。这个词中提到的“Arts”(艺术)和“Director”(导演),能较好地凸显“武术”的艺术价值以及动作设计作为一种创作理应受到的重视,因此“Martial Arts Director”也被中国电影人所接受。

可惜的是,这个面面俱到的翻译至今还只是一厢情愿地出现在港产电影作品中。到了海外,动作设计已经失去“导演”的特殊荣耀。在《霹雳娇娃》(Charlie's Angels,2000)、《黑客帝国》三部曲(The Matrix)、《蜘蛛侠Ⅱ》(Spider-Man 2,2004)、《X战警Ⅱ》(X-Men 2,2003)、《刀锋战士Ⅲ》(Blade:Trinity,2004)等好莱坞作品中,华人世界里名气很大的动作导演袁和平、元奎、林迪安和甄子丹等人的名字很少出现在片首。在欧美电影人眼中,他们似乎更乐于将动作设计称为“Stunt Coordinator”。

这个翻译出现在史蒂文·席格2003年的作品《潜龙轰天Ⅲ:野兽之腹》(Belly of the Beast)的片尾。动作指导兼影片导演是程小东。武术虽然是新鲜噱头,但整个影片却是一部典型的好莱坞电影,由哥伦比亚电影公司投资拍摄。“Stunt”在《现代英汉词典》中有3种解释:“(1)(具有危险性的)绝技、特技;(2)引人注意之举,广告中的噱头;(3)特技动作、特技飞行。”而“Coordinate”是“使协调”的意思,“Coordinator”应该是“协调者”。《现代英汉词典》对于“Coordinator”这个词并没有单独给出解释。于是,动作设计又有了新一层含义--特技动作的协调人。由此可以看出:在好莱坞,武术动作加入电影更多时候只是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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