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人类性象的视野(17)

研究人员对于自然/反自然,正常/异常、道德/不道德这些分类的否定,并不代表评价性行为的标准不存在。有许多性行为会对自己造成伤害(例如自慰窒息在性自慰过程中用使自己窒息的方法来增加快感),或者对他人造成伤害(例如强奸、猥亵儿童、电话性骚扰)。在判断某些性行为是否有害时,现行的心理学标准着重衡量以下几点:是否强迫,是否对自己或他人造成潜在伤害,以及个人的精神困扰(这些话题在第10章有详细讨论)。

本书作者认为,评判各种性行为的基本标准是:它是否发生于自愿的成年人之间、是否造成伤害。“正常”和“自然”这两个词通常只是一种道德上的判断,并不是评价性行为的有用术语,在面对多样的性行为时更是如此。人们往往把统计上最常见的行为视作正常,进而将其定义为好的、健康的。但是就不少性行为而言,有很大比例的人群并不依照平均值行事。例如,人们把平脚内裤和蕾丝内衣情欲化的程度各有不同,差异很大。在这个连续体上,迷恋内衣要到什么程度才是不可接受的,谁能判定?本人?同辈群体?宗教团体?社会?苏珊娜·罗斯(Suzanna Rose)和维多利亚·佐尔克(Victoria Sork)(1984)有言:“没有一个人的性象与常规完全重合,所以解除束缚的唯一方法就是从性多元的视野看待性象。”

作为社会科学家,性研究者的义务在于描述性行为,而不是评价它孰好孰坏,道德与否。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道德准则或宗教信仰从伦理或道德层面评价性行为。但是与此同时,理解各种相差甚大的性态度、性动机、性行为和性价值观,有助于让自己的价值体系变得更为深厚。

1.4结语

流行文化对性象既有鼓励又有阻碍。它宣传性互动的成见,却不去触及对我们更重要的性象的深层意义,以及伴随着性象而来的风险和责任。在有承诺的关系里的爱与性象很少被表现,而随意的性行为却得到很多关注(流行文化忽视有承诺的伴侣之间的性,也就暗示了伴侣关系乃是“性的荒原”,其实绝大多数的性互动是发生在伴侣之间的)。媒体忽视或诋毁了性的多种行为和选择从自慰到同性恋男女、双性恋以及跨性别人士的恋爱关系,这些在很多人的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媒体也不鼓励把性和亲密关系、避孕责任,以及性传播感染的风险意识联系起来。

我们从对其他文化的观察中清楚看到,性行为及其常规在不同的文化中是不同的;在我们的社会中,不同的时期也是不同的。即使在我们自己的文化中,也存在着多种多样的性行为,这表明不仅在不同文化间,就是在同一文化中也存在着多元性。理解了多元性,我们就可以明白并不存在本来就是“正常”或者“自然”的性行为。实际上,性行为被文化包括我们自己的文化极大地影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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