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两个例子中,我们都感觉到有一个字呼之欲出,但那就是爱。可是因为爱的表达方式不同,他们全都没有得到爱。孝顺的儿子未必令父母满意,父母的做法也让儿子寒心;母亲的含辛茹苦表现在要求孩子的成就上,于是孩子用成就来回报母亲,孩子们以为做出成绩就是母亲所要的爱,于是她们向母亲显示的只有成绩。他们自己既然没有明白地感受过爱,于是他们也不会、不知道如何去爱别人。当别人给予他们爱的时候,他们甚至都不能辨别,也就无从接受。一代一代传下去,就都成了既不能、不会去爱,也不能、不会被爱的“爱的残疾者”。
爱有量的差别
世界上只有光明,没有黑暗。真的是这样吗?在一个房间中,如果你想得到光明,怎么做?开灯、点蜡烛、打开手电筒……总之,是带来“光”与“明”。那么,你能给一个房间带来黑暗吗?能,关灯、吹灭蜡烛、拉上窗帘。不过,你做的是“拿走光明”,并不是“带来黑暗”。这个世界只有光明,光明不在的时候,我们为了方便起见,称之为黑暗。
这个世界上只有爱,没有恨。爱不在的时候,我们不能称之为恨。因为恨,也是一种情感、一种联系、一种期望、一种接纳。爱不在的时候,就是没有爱、没有联系、没有期望、没有任何接纳。
如果用一个数轴来表示爱,也就是接纳,轴的一端是“断绝联系”,另一端是“狂热”,中间是不同量、不同级别的情感,它们都是爱,是爱在不同“数值”时的不同名称。
人是不断变化的,我们与他人的交往也会在不同的处境下做着不同的事。因此,即使是对同一人,即使是对自己,我们也会有不同的接纳。这并不是矛盾,也没有什么对错之分,关键在我们自己是否能区分不同的处境和事情,是否能区分自己的各类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