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学校办学要以“公平、优质、特色”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和谐、可持续的发展观”,努力使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科学发展。无论学校处于什么阶段,面临怎样的形势,都要始终把培养学生健康成长作为第一要务,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重点,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核心任务。校长领导学校,要立足现实,放眼未来,认清教育发展大势,紧跟“国家思维”,切实做好每项工作。
现代学校制度是相对于古代和近代学校制度而言的,它是现代教育发展在制度层面的反映。我国现代学校制度产生于20世纪初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初到“五四”时期,主要是学习、借鉴美国和西方国家的学校管理,基础教育确立了“六三三”学制;第二阶段,“五四”到建国前时期,一些教育专家和学者开始结合本国实际,对学校管理进行理论和实践探索,出版一些教育管理著作;第三阶段,建国之初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在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教育基本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第四阶段,改革开放时期,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教育体制改革,初步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即实行国务院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新体制。
2010年,新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这就为今后各类学校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当前,需要着力改革现行的政府管理学校制度。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和转变学校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