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如山(2)

佛罗伦萨人从哪里能借到这么一大笔钱呢?答案是:从他们自己那里。实际上,富有的市民是被迫借钱给城邦政府的,因为这样可以取代缴纳财产税。作为对这些强制性借款(贷款)的回报,市民将会获得利息。从技术层面来讲,这笔借款对于市民是义不容辞的,所以不是“高利贷”(正如我们所知,高利贷是教会明令禁止的)。因此,作为一种对源于现实或假设的强制投资的成本补偿,利息支付能够与教规达成契合。正如苏萨的霍斯特西斯大约在1270年所记录的那样:

如果某个擅长从事贸易和集市交易并因此从中获益的商人出于对我的仁慈,把他原本用于做生意的钱借给急需的我,那么我有义务为他支付利息。

佛罗伦萨金融系统最重要的特点是,如果投资者急需现金,他们可以把这些贷款出售给其他市民。换句话说,它们属于流动性资产,尽管那个时候的债券只不过是皮封面账簿上的一些条条道道。

事实上,佛罗伦萨把它的市民变成了最大的投资人。到14世纪早期,已有2/3的家庭通过这种方式缴纳钱财以支撑城邦公共债务,尽管大多数筹款来自那几千个富人。美第奇家族的放贷业务不仅证明了他们在这一时期的财富规模,同时也表明了他们对城邦财政的支持力度。佛罗伦萨金融系统能良好运转的原因之一,在于美第奇家族以及其他一些贵族把持着政府及其金融命脉。这种寡头权力结构为债券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那些不负责任的世袭君主不同(他们可能专断地违背对债权人的承诺),佛罗伦萨发行债券的人通常就是购买债券的人。因此,他们对看到自己获得利息非常感兴趣,这不足为奇。

不过,通过这种方式筹到能够支持毫无收益的战争所需的款项,或多或少会有一些限制。随着意大利城邦债务的增加,他们不得不发放更多的债券;而他们发行的债券越多,他们拖欠偿付的可能性就越大。威尼斯在12世纪末期就开发出了一套公共债券体系,比佛罗伦萨还要早。“老山”是14世纪威尼斯与热那亚及其他敌手在战争期间的主要筹资方式。1463~1479年间,随着和土耳其连年战争的延续,一座新的债山堆积而起。公共债券的投资人年收益率为5%,每年分两次偿付,利息来源于城市的各种消费税收(对各种消费品比如盐等所征收的税)。与佛罗伦萨一样,威尼斯人也是强制放贷,但在二级市场上,投资人可以把债券卖掉套现。然而,在15世纪末期,威尼斯连续的军事失利大大削弱了债券市场。那些在1497年价值为80(低于其面值20%)的威尼斯“新山”债券,到1500年价值降到了52,1502年年末重回75,然后在1509年从102猛然跌至40而崩盘。1509~1529年间最低点的时候,“老山”价值仅为3,而“新山”价值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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