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和影是每幅摄影作品必不可少的构成元素,这早在塔尔博特的作品《打开的门》(The Open Door, 1843)中就已经得以印证,这幅作品阐明了他的观点,他认为“在摄影作品中,主体居于光线与空间表现之后的次要位置”。光线性质能够揭示或掩盖被摄主体的特征,从而成就或破坏一幅摄影作品的最终效果。光线效果分为自然光或人工光,但如果没有光线的作用,即使是最吸引人的景物也会变得平淡无奇。事实上,光线是每一个摄影师必须熟练掌握并运用的首要法则,正如塔尔博特所说:“画家的视线往往会被那些常人认为毫无美感的事物所吸引,一道平凡的光线,抑或是他常常走过的小径的阴影,枯萎的橡树或被苔藓覆盖的石头,这些都能激发他们的想象和灵感,然后创作出绘画作品。”可见镜头所拍摄的景物也许并非是摄影作品的主题。
11. 摄影创作原则是否由来已久?
接受摄影创作原则由来已久的事实似乎就是承认了陈词滥调,陈腐的观念并不是错误的,但问题在于把复杂的观念简单化和表面化。摄影师们在惯性的作用下面对某一环境或事件时往往只关注其表面,这是十分不利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拍摄尼亚加拉瀑布或一个辣椒之前,摄影师与被摄主体之间不会进行任何沟通,但优秀的摄影师会通过提供视觉线索和信息引发观众的深刻思考,因此他们必须要学会如何提炼主题。通过深入探索某一主题抑或挑战陈规,摄影师们能够重构他们已扭曲的、忽视的或失去意义的视野,由此获得全新的认知和感受。
12. 如果我情绪不好,该如何从事摄影创作?
感受喜悦与悲伤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每当我们承受痛苦时,最重要的是要记得这些都是我们获取知识的必经过程。这并不是说人们必须要在痛苦中进行艺术创作,但压力能转化成正面的能量,从而激发人们求知的愿望,构成改变的动因。拍照片能让我们将痛苦置于画面之中,画面帮助我们了解痛苦的来源,划定其范围,适应现状并最终找到缓解情绪的办法。在生命的旅途上,我们常常穷其一生去探索一种名为“智慧”的品质,在压力的作用下,智慧和想象力能够得以催生,让人们更快地找到以往被忽视的、被否定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