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市场经济体系下,政府应当扮演什么角色?(2)

大西洋彼岸的美国是如何看待亚当·斯密对于密谋的惧怕呢?自从西奥多·罗斯福反对垄断以来,美国对垄断和寡头垄断(共同控制一个行业的一小群公司)给予了较多关注,超过了对学徒制的关心,因为在美国从来没有像在欧洲那样盛行的学徒制。美国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家担心大型公司可以保护自己免于市场竞争,从而大获其利。因此,多年以来,政府将几千家公司告上了法庭,即使这些公司通过它们的律师进行了抗议和大吵大闹,但美国政府还是依据《谢尔曼反垄断法案》和《克莱顿法案》指控它们操控价格和限制竞争。此外,美国司法部常常设法阻止公司的合并。整个20世纪70年代,一些经济学家和法学教授一致同意:虽然操控价格是罪恶的,通过合并变成“大块头”却未必有害无益,因为变得庞大的公司不必限制竞争者的加入,事实上可能还会增进效率,持这种观点的人有大学教师米尔顿·弗里德曼、乔治·施蒂格勒和理查德·波斯纳,他们曾经是芝加哥大学的学生。

此外,许多当代的学者主张,过去那种反托拉斯的人看待市场的眼光太狭隘。现代的竞争包括外国公司,并不只是包括国内企业。他们将20世纪80年代通用汽车公司的失败与现代汽车公司的胜利相提并论,以此作为证据。现代汽车是韩国的一家汽车公司,在它登陆美国市场的几个月内就对底特律这座汽车城形成了冲击,并让通用汽车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变得非常难看。在个人电脑市场,从车库起家的投资人组建了一个以水果命名的公司来挑战IBM和霍尼韦尔这样的庞然大物。不无讽刺的是,苹果电脑刚开始进入英国时还被当做粗陋的美国进口货,后来苹果电脑公司成长为影响巨大的行业领袖,并且为更不起眼的新秀如红杏电脑所模仿。

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的一次出色演讲中,史蒂夫·乔布斯回忆了从大学退学走上挑战IBM的人生之路:“我没有了学生宿舍,所以我只能睡在朋友房间的地板上。我退掉可乐瓶子以得到每瓶5美分的押金,再用它去购买食物,而且在每个星期天晚上我都要步行约11公里,穿城而过,去哈瑞克利希那寺庙吃每周才能享用一次的美餐。我喜欢这样。我追随自己的好奇心和直觉偶尔学到的很多东西,在后来被证明是无价之宝。”在30多年的时间里,美国司法部一直都在打击IBM。但它却是利用如史蒂夫·乔布斯这样一个辍学学生,而不是利用刻板的反垄断律师来创造更为激烈的竞争。

在“芝加哥学派”经济学家的影响下,里根和布什政府阻止的公司并购案要比他们的前任少得多,因为他们已经受到了很多的批评。相反,他们开始着手于价格操控的诉讼。来自芝加哥学派的批评意见是:价格操控不过是变成大公司的象征,而里根政府批准的合并会很快造就出垄断企业。

少数几个垄断企业已经崛起,事实上,世界经济的竞争一如从前那般激烈。尽管一些委靡不振的企业存留了下来。最近几年,最引人关注的反垄断案是美国司法部发起的针对微软公司的案子。政府的反垄断监管机构认为,微软在计算机操作系统上的垄断使得它阻止了竞争者将其产品展示给消费者。许多记者将微软的创始人比尔·盖茨比做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暗示通过垄断计算机操作系统,盖茨能够做到标准石油垄断石油市场般的程度。当芝加哥学派的智囊之一、前法官和耶鲁大学教授罗伯特·博克带头对垄断者发表一个简短的抨击时,微软的反对者们莫不欢呼喝彩。在播放了给人深刻印象的比尔·盖茨这位世界首富心神不宁的证人录像之后,微软与司法部了结了此案。然而,让微软的反对者感到遗憾的是,解决方案没有强迫微软将软件代码的内核分拆开,或者阻止它为视窗软件编写新的程序。事实上,解决方案不过是强迫微软与其他公司“分享”界面而已。情况常常是,当律师在法庭上进行争辩时,技术上的新飞跃就会让法庭的解决方案变得既过时又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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