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 羊

那只威风凛凛的头羊一直活在我的记忆中,它的名字叫和平。

和平来自新疆,是一头纯种细毛种公羊。生产队花高价把它买来,为的是让它对落后的本地羊群进行改造。

和平身架高大,浑身的毛长长的象披着盔甲,特别是它那一对羊角,更是出奇的漂亮。它的两角先向后弯,然后绕一个圈,再从两耳旁向前伸出来,而且两角上还布满奇异的花纹;它的力气出奇地大,队长往回赶它时它不肯走,队长抓住它的角使劲拉它,它四蹄撑地,任队长使出吃奶的劲儿也纹丝不动。队长最后只好智取,用一把青草把它引了回来。

和平一来,本地种公羊立即黯然失色。尽管瘸羊倌为他创造机会,让它跟和平一比高下,但那家伙一见和平掉头就跑,从此甘心情愿让出头羊的宝座。再过不久,为保证“改造”的顺利进行,队里便忍痛把它杀掉了。

瘸羊倌哭了一场,他和那头羊感情深哩,说它懂人言人语哩,这些年风里雨里跟他不容易哩。我发现瘸羊倌从此恨上了和平。

但是和平浑然不觉。它很快进入了角色。作为头羊,和平忠于职守。每天羊群出场,它总是精神抖擞走在前面;当羊群和别的羊群相会,其他羊群的头羊有挑衅行为时,和平总是奋勇当先,将其击败;作为众多母羊的丈夫,和平工作十分卖力。春天是母羊发情的季节,和平每天都坚持和十来只母羊交配,从不偷懒;待它把母羊们全部耕种一遍,自己已是瘦骨嶙峋了。

可是瘸羊倌仍不喜欢它,动不动便找岔子揍它。尤其当冬天来临,一只只毛发卷曲的第一代改良羊羔出生以后,瘸羊倌的火气更大了。

瘸羊倌放了一辈子本地羊,他看本地羊看惯了,怎么看那细毛羊也不顺眼。他说:“妈拉个巴子的这是羊吗?这是外国串,二毛子!”瘸羊倌仍然不时念叨被杀的那只头羊。

那天和平跟一条骚扰羊群的狗干起来,勇猛无比的它竟将狗撞翻在地,夹着尾巴逃跑了。这本应是受到嘉奖的事,但是瘸羊倌却骂它:“妈拉个巴子的光显你能!”过去赏了它两脚。

谁也没有想到和平会反抗。它突然后退几步,又猛地向前一冲,竟将瘸羊倌撞了个四脚朝天。瘸羊倌大骂着爬起来,去拿他的鞭子,不料和平又从后面把他撞了个前趴虎,吓得瘸羊倌钻进羊圈里不敢出来。

从此和平有了撞人的毛病。有人从羊群旁经过,只要对羊群稍有不敬,它就毫不客气地撞过去。一时间,村人见了和平都很害怕。

瘸羊倌就乘机说:看看,这哪里是羊,这比狼还狠哩!

骂是骂,他再不敢轻易惹它。

但和平毕竟是一只羊,它到最后还是被瘸羊倌算计了。那些日子天旱,羊群每天要去井上饮水。井台上有个石槽,是专门饮牲口用的。瘸羊倌让我打水往槽里倒,他则站在石槽旁,用羊叉打那些抢水拥挤的羊。和平大约看他老打羊,生气了。忽然一头撞过来,将瘸羊倌从石槽这边撞到了那边,哎哟了半天没爬起来,但是奇怪的是这回他没有报复。

第二天,瘸羊倌照例站在石槽旁打羊,边打边瞄着和平。这回和平气更大了,它往后退,再退,退出好远才旋风一般冲过来,眼看就要撞上的当儿,却见瘸羊倌嗖地向旁边一闪……

和平就这样死了。它的头颅在石槽上开出了鲜花,两只漂亮的犄角也折断了。这份宝贵的集体财产夭折了,瘸羊倌却振振有词,队里也对他无可奈何。和平死了还背着罪名。

我至今仍然怀念和平。创作手记

《头羊》是我的成名作。这篇作品从我的生活中来(我放过羊),但是发表时稍有波折:本地的报纸说这有变相讽刺本地人之嫌,不予发表。后来《南方日报》编辑陈美华不这样认为,她以最快的速度发表了这篇作品,结果广受好评,作品还获得了2001—2002年全国小小说优秀作品奖。“头羊”和平是有原型的,瘸羊倌也是有原型的,而我的生活中也的确遇到过“瘸羊倌”一类的人。我不服,我反抗,写这篇小说就是反抗的形式之一。庆幸的是我最后取得了胜利。记住:人,不能向恶势力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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