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在“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中发挥着领军作用。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采取多种方式“走出去”,对外投资合作取得长足进展。2010 年,中央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达到499亿美元,境外工程承包营业额达到538亿美元。中央企业在海外承建了一批标志性工程,获得了一批重要能源资源,建设了一批技术研发中心,输出了一批成套技术装备,带动了一大批中小企业集群式“走出去”,为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作出了积极贡献。中央企业已成为在国际竞争中与跨国公司同台竞技的重要力量,被一些发达国家视为最具威胁力的竞争对手。
国有经济在实现各类所有制共同发展中发挥着带动作用。国有大企业通过拟订行业标准,共享技术和资源,带动和促进了各行各业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注重把自身的技术、资本、规模和人才的优势与私营企业机制灵活、风险意识强的特点有机结合,实现优势互补,相互融合,共同发展。例如,电信运营大企业带动了设备制造商、内容服务提供商、业务代理销售商等一大批企业的发展;工程建设大企业发挥技术、资金、品牌优势积极承接大型工程,带动设备制造、工程建设、劳务输出等企业的发展。国有经济与非公经济是和谐共生、协调发展的关系,在产业发展中公平竞争、相互促进、互利共赢,共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国有经济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表率作用。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各类企业做出了表率。在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方面,2003年至2010年国有企业累计上缴税金13.6万亿元,划归社保基金国有股权2119亿元;“十一五” 期间,中央企业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加2.9万亿元,累计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达1686亿元。在节能减排方面,“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节能4900万吨标准煤,是国家下达节能考核目标的1.8倍;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36.1%,降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3.7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6.3%,降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此外,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定点扶贫、援疆援藏和各类社会公益事业,2008年至2010年中央企业累计用于扶贫、救灾、公益事业等捐赠达133.7亿元,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实践充分证明,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国有企业是全国人民的企业,是造福全民、服务社会的企业。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国家竞争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对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保持社会稳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