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合伙人(11)

这场悲剧并没有阻止夏洛特在“合适的范围之内”为她的大儿子寻找一个伴侣的努力。一开始,她希望纳蒂“会陷入情网,或者是滑入那种令人愉悦的感觉之中,并且能使准男爵(安东尼)相当地高兴,主动提出许配一位他的女儿给纳蒂”。而当纳蒂表示了对迈耶·卡尔的女儿爱玛的兴趣时,她也是同样高兴,两人于1867年在法兰克福完婚。尽管他们的婚姻对于纳特的儿子詹姆斯·爱德华是一个打击,因为家族里的其他成员早就认定爱玛应该许配给他,而且认为这两个人才是绝配。严谨的纳蒂与苛刻的爱玛相互来讲应该比较适合,而詹姆斯·爱德华在1871年娶了爱玛的妹妹劳拉·泰蕾兹,这也被认为是一桩好婚事,即使是显得不够浪漫。正如费迪南德说的:“从来没有哪一对夫妻比他们更幸福,他们记账,他们卿卿我我,他们谈论孩子以及房子,似乎以前从来没有其他人结过婚,而且好像他们的亨利是世界上唯一的亨利。(我相信他是一个怪人。)我必须说,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比他们更加好笑的小夫妻;如此矮小而且肥胖,就像是矮脚鸡。”

所有这些都证明了这些婚姻并不一定是父母之命,而通常都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之上的;或许可能是因为家族共同的工作、社交和度假方式限制了可选择的婚姻范围。当夏洛特听说阿尔伯特与阿方斯的女儿贝蒂娜在1875年订婚的时候,她评论道:“没有任何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不被外人传说他想牵到他表妹的手,而且这样的揣测并没有什么特别,因为迄今为止我们已经有了这么多起内部婚姻。”他们在第二年举行了婚礼。很明显,阿尔伯特考虑过的唯一的其他选择是迈耶·卡尔的女儿之一。最后,在1877年,阿方斯最小的弟弟埃德蒙德娶了威廉·卡尔的女儿阿德尔莱德,而之前他曾经向她的堂姐玛格瑞塔求婚遭拒。

然而,到了这个时候,种种迹象表明同族通婚的行为不可能再持续太久。在1874,夏洛特听说“目前,入侵奥地利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婚姻领地一点儿用都没有”,尽管没有就此给出任何理由。她在听到玛格瑞塔拒绝嫁给埃德蒙德的消息后,也充满了同情:“或许成为第八任巴黎罗斯柴尔德夫人的想法没有让她高兴。”由于从来没有公开的某种原因,埃德蒙德与阿德尔莱德的婚姻成为了这种纯罗斯柴尔德婚姻的绝唱。

这自然就出现了一个问题:这是否是因为家族开始担心这样的“生育”会出现基因风险?当纳蒂娶爱玛的时候,他实际上娶的是他父亲妹妹与他母亲哥哥所生的女儿。用现代基因学家的观点来看,这样的配对是非常愚蠢的。人们曾试图以基因学的手段来解释第四代和第五代成员中某些人的性格特质。然而,似乎找不出罗斯柴尔德放弃内部通婚的任何医学理由。尽管格雷高尔·门德尔的遗传学研究开始于19世纪60年代,但是一直到21世纪初才开始为人所知,在此期间,“优生学”理论在19世纪80年代开始大行其道,这种理论如果不能算是鼓励在家族内部通婚生育的话,起码是鼓励在人种种族内部的通婚生育。因此,让罗斯柴尔德结束内部婚配不是来自科学的原因,而是家族对待外部社会态度的改变—特别是对社会精英态度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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