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兄弟互助的典范(5)

但是,内森的主导地位也不是绝对的:合伙人制度并没有降格为独裁制度。这其中有一些原因。首先,内森的小弟弟詹姆斯—1815年才23岁—与其他三个相比,不怎么顺从他的意思。在1814年兄弟几个争执最火暴的时候,詹姆斯仍然保持着冷静,他有些讽刺地告诉萨洛蒙·科恩,他允许内森“指挥他数百万次,他会把它们当做是苹果和梨,乐意承受”。尽管詹姆斯有时想要离开巴黎,但他却一直留在那里,而他这样做不可能是因为内森的要求。最小的弟弟与内森一样聪明,脾气也类似,而且詹姆斯也接受过很好的教育。值得一提的是,詹姆斯敦促他的哥哥们采用复式记账法。实际上,只是年龄上的差异才迫使詹姆斯在之后的20年里继续顺从内森。即便承认了内森的领导地位,詹姆斯也远不那么恭敬。“现在重要的一点是为英国制订一个明智的计划,”他在1818年3月写信给内森,“你必须做到这一点……我让你自己做决定。我的职责就是让你注意到这件事,而你作为统帅的责任,就是要拿出解决办法。”早在1816年12月,卡尔就抱怨詹姆斯措词尖刻的信件,詹姆斯在信里说法兰克福公司挣的钱不够多。他这时已经表露出与内森相似的特性。与此同时,内森(以及后来的詹姆斯)有时需要其他兄弟来牵制一下。阿姆谢尔在滑铁卢战役后生意最糟糕的时候,写信给詹姆斯说:

一个人不应该感到困惑。这里就涉及合伙关系的好处。如果一个合伙人失去了理智,其他人必须保持平静。如果他们全部失去了理智—那么说晚安吧!我希望这封信能让你安静下来,并感谢上帝,我们获得财富的速度比任何人都要快。

实际上,内森有时确实非常乐意将一个困难的决定推迟做出,声称需要咨询兄弟们的意见。有时,这是一种谈判策略;有时,他确实听取了他们的意见。

最后,不论他们争吵得多厉害,兄弟几个仍是相互间最信任的人。我们知道,有一次,萨洛蒙模仿内森的笔迹在一些票据上签了名,因为内森忘了背书,而这意味着其他人也能这么做。即便最好的办事员也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当一个叫做费德尔的人似乎对阿姆谢尔产生不适当的影响时,卡尔的反应不能被看做仅仅是嫉妒。同样的,他们的姐夫(妹夫)或妻子的哥哥弟弟都被用怀疑的眼光审视着,他们被看做是有意染指家族生意的“外来人”。詹姆斯曾特地提醒内森,他过于信赖他妻子的亲戚萨洛蒙·科恩和妹夫亚伯拉罕·蒙蒂菲奥里(摩西的兄弟)了,听不进其他人的意见:

一个人应该意识到,即便他的朋友告诉他的东西,也无外于吹捧,没有一句真话,这很难得;当他们走开时便会嘲笑你的轻信。亲爱的内森……你聪明坦诚,你了解这个世界……在你的书信到达之前,我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放下了,因为萨洛蒙告诉我,伦敦现在已经与以前不同了,不仅蒙蒂菲奥里和萨洛蒙·科恩不允许再阅读和仔细研讨信件和生意,即便戴维森也不允许这样做了。这点从你的信中也得到了证实。

类似的是,兄弟几个都密切关注卡尔试图在汉堡找一个妻子的事情,因为卡尔与哪个家族联姻是关系到他们共同利益的大事。说到底,他们之间有着兄弟情谊的深厚纽带,它发源于犹太街,也是其他任何关系所难以替代的。“当我们全部睡在一个小房间里时,有人答应给我们更多的东西吗?”萨洛蒙有一次这样对内森说,因为内森埋怨他过早地卖出公债。这些记忆从没被完全忘记,不管兄弟几个之间的距离多么遥远,不管他们在信中争吵过多少次。

兄弟团结的长处和短处表现得最为明显的一次,便是兄弟几个争执是否要修改1815年的合伙人协议。1814年和1815年大交易的结果是几个兄弟之间财务上相互纠缠的复杂关系,这很难解开。而此时的问题是,詹姆斯是否被允许在巴黎以“罗斯柴尔德兄弟”的名字来成立一家新公司,因为这个名字代表的是兄弟五人。尽管詹姆斯反对合并各个分公司的账目,阿姆谢尔仍然心存忧虑,他担心詹姆斯会把他扯进风险业务中。他和卡尔只有在詹姆斯保证不公开合伙人资金的情况下—为保密起见而做出的一个重要决定,也将成为一个被沿用的举措—才能同意了詹姆斯的要求。结果是一个折中妥协,花费了近两年时间才达成协议。1818年的协议相应地将兄弟五人的合伙人关系定义为“三家联合商业机构,按照五个合伙人的相互责任进行运作”,与此同时“形成协调一致的利益”。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区分,它十分准确地概括了五兄弟以更深远、持久的兄弟互助情感来协调个人分歧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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