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迈耶·阿姆谢尔的遗产(5)

正是迈耶·阿姆谢尔的努力,才为法兰克福的犹太人争取到了全部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这点最好地表达了他对犹太教义的忠诚。我们知道,他参与政治活动的时间比法国大革命还早,因为他是1787年7个联名向参议院抗议的人之一(第一章里讲到过),当时他们要求放松对犹太人在星期天以及宗教节日外出居住区的限制。但是,只有在法国支持的法兰克福政府成立,大多数犹太人的社会处境得到改善时才能成为可能。如果由拿破仑的弟弟热罗姆(Jerome),即威斯特伐利亚国王直接统治法兰克福的话,犹太人解放的过程可能更快,因为热罗姆倾向于采纳完全解放的政策。但是,与他形成对比的是,达尔贝格有些谨小慎微,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不敢冒疏远当地异教徒社区的风险,另外是由于他担心获得解放的犹太社区可能“会让基督教徒感到不公正”。他在1808年颁布的新治安法是一次历史倒退,它再次禁止犹太人在犹太街(仍然是一片断壁残垣)外居住,重新征收“人头税”并再次确定之前对犹太人家庭数量以及婚姻的限制。

也就是在这时,迈耶·阿姆谢尔能够通过他的财政杠杆,让达尔贝格迈出改变的步伐—这也是一个罗斯柴尔德人以这种方式来为他明确定义的“我们的民族”服务,他也不是最后一个这么做的人。如我们前面看到的那样,达尔贝格是比较顺从的:只要有足够多的资金能够弥补解放犹太人造成的税收损失,他就可以同意让犹太人获得自由。经过与达尔贝格的谈判代表、警察局长伊策斯泰因商议后,价码最终确定为44万古尔登—这是犹太人每年所交“保护费”总额的20倍—这其中,迈耶·阿姆谢尔以社区的名义用折价债券支付了29万。1811年12月,经过与法兰克福参议员进一步协商之后,迈耶·阿姆谢尔带着满意的心情对儿子说:“你是公民了。”两周后,有关“犹太社区平等权利”的法令生效。

成为出生国的公民,但仍保留“我们民族”成员的身份,这是迈耶·阿姆谢尔的目标。这个时期,罗斯柴尔德家族与许多其他获得成功的犹太家族最大的不同在于,他们追求与异教徒同等的社会、公民和政治权利的同时,也拒绝把放弃犹太教信仰当做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因此他们自己的愿望从一开始就与犹太解放的政治运动密不可分,而且不仅仅是法兰克福的解放运动,而是整个欧洲的。

在这点上,如其他许多方面一样,迈耶·阿姆谢尔对后代的影响是复杂而又持久的。在他死后4天,他的儿子给他们最重要的客户发了一份传单,向他们保证罗斯柴尔德家族生意不会有任何变动:“他永远存在于我们和他的合伙人的记忆中……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我们深爱的父亲。”这些发自内心的情感在第一缕伤痛消逝过后,并不总是能够付诸实际行动,但是迈耶·阿姆谢尔的儿子们却言出必行。在迈耶·阿姆谢尔死后的数年里,他们一次次履行着父亲的教诲—他的生意格言,他对犹太人解放的看法,最重要的,他留给他们的只允许男性后代经商的训诫。在许多方面,这些描述迈耶·阿姆谢尔的细节—之前历史学家并未注意到—比其他任何信息都更能反映他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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