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宫廷犹太人”(3)

布德鲁斯与罗斯柴尔德第一次心照不宣的合作出现在1794年,前者明确地推荐迈耶·阿姆谢尔应该被允许加入到已有5家公司竞标的一宗15万英镑的英国票据买卖中。很显然,他的推荐并未得到重视,但是布德鲁斯在1796年再次推荐,这次他成功了。两家异教徒合伙公司拉佩尔和哈尼尔公司以及普雷和乔迪斯公司向战争基金出售100万古尔登法兰克福债券,战争基金购买了其中的90万。布德鲁斯随后提示迈耶·阿姆谢尔应该提供剩余的10万古尔登的债券,当然价格比其他银行提供的(票面价格的98%)要更为大方(97.5%)。这个价格几乎难以赢利,因为法兰克福证券市场的开价都是100%,但是迈耶·阿姆谢尔比其他人稍微多一点点的折扣,让他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立足之地。1789年,3.7万英镑的卖出票据被他、拉佩尔以及乔迪斯以现金购得。在随后的几年中,迈耶·阿姆谢尔也逐步、稳固地提升了自己在威廉投资生意中的份额。在1801~1806年之间,他至少参与了11笔大宗贷款交易,其中最重要的是借给丹麦、黑森 达姆施塔特、巴登以及圣约翰团体的贷款。他还代表威廉参与了房地产买卖,与此同时,他仍继续向威廉提供他心爱的徽章。

围绕丹麦贷款的谈判十分有趣,因为它们给了我们透视迈耶·阿姆谢尔打压竞争对手方法的角度。起初,在1800年以及1801年,他对于能够获得拉佩尔和哈尼尔公司以及贝特曼等公司组织的贷款项目的一个份额就心满意足了。不久之后,他就被他们看做是对等的合作伙伴。最后,大约从1804年起,他已经能够独占丹麦业务,这部分要归功于他给威廉提供的“小费”以及比别人多那么一点点的折扣,部分归功于他与汉堡银行家J·D·拉瓦茨的良好关系,后者扮演着卡塞尔与哥本哈根的中间人角色。在这段时间里,迈耶·阿姆谢尔出售的威廉的丹麦债券总价值至少为450万古尔登(约合45万英镑);他向黑森 达姆施塔特伯爵贷出了总额达130万古尔登的贷款,其中差不多一半的钱是威廉的;还向巴登贷了一笔高达140万古尔登的贷款。这些都是一些让人吃惊的数字,自然地,迈耶·阿姆谢尔的成功引起了竞争对手的嫉妒和怨恨。1806年,拉佩尔和哈尼尔愤恨地(但也是徒劳地)抱怨“犹太商业对手”对他们的声誉造成的伤害,这些犹太人认为“罗斯柴尔德的名字”在黑森 卡塞尔享有的信用甚至超过了丹麦政府。

这些想法不仅仅局限于异教徒公司中。1802年,卡塞尔犹太社区对迈耶·阿姆谢尔也发出了抱怨,因为他虽然住在城里(上述的大多数生意均在这里完成),但却没有“受保护犹太人”的身份,也没有尽纳税的义务。被迫支付180古尔登买断相关义务之后,迈耶·阿姆谢尔决定确保长子阿姆谢尔的受保护身份。在他的申请中,迈耶·阿姆谢尔极为伪善地说,在卡塞尔出现一个罗斯柴尔德“不会给当地的商人带来任何冲击,那些从事票据买卖的人甚至还会从中赢利,因为这类交易通常都是在一种激烈的竞争中获利”。由于当地犹太社区的反对以及迈耶·阿姆谢尔本人的犹豫—他在考虑当地居住权给自己还是给儿子—这件事直到1806年6月才真正提上议事日程。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