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欧洲比较起来,美国关于竞争的政策在结构上略逊一筹。1996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一份报告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在定义区域市场时,应该将国外的供给反应考虑进去,既要重视现实的贸易障碍,又要重视贸易与服务全球化的趋势。与欧洲委员会的指导方针相比,这个结论没有对取消壁垒和确定国际一体化水平做出明确的论述,从而留下了较大的自主裁决空间,也留下了武断决策的空间。
美国当局于2010年发布的修订版企业兼并指导方针更加有趣。新版的指导方针弱化了传统对市场定义和集中水平的关注,更加重视评估一些人提出的管理规定对于价格水平和创新速度的影响。从与全球化的关系来看,修订后的指导方针从思考市场开放如何影响产业集中的方向上转到了对竞争强度和市场结果上来。这种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因为竞争强度与集中水平可以呈现出正相关,而不是负相关。这一点从大型家电产业就能体现出来,从2000年以来,这个产业的集中程度已经从30%提高到了32%。但是在这个产业,规模与业绩之间的关系比汽车行业还令人悲观,业内两个最大的竞争对手惠而浦、伊莱克斯在增长速度和利润率方面都远远落后于业内前10名中的其他8名,而且前10名中的整体利润率也令人觉得十分沮丧。
这些问题反映出领军企业的一种错误认识,他们认为各地顾客的消费偏好是一样的,而实际上却需要向顾客提供数以千计的差异化特征。伊莱克斯一度需要提供超过1.5万种差异化特征,有些差异反映出国内对于颜色、材料、型号、节能效率、噪声高低、其他环保因素、基本设计、控制设计等方面的消费偏好。上述这两家领军企业还面临如何应对不同国家的差异带来的挑战的问题,表5 2概括了这些差异。
表5 2·导致大型家电出现差异化特征的国际因素
文化差异 行政差异 地理差异 经济差异
· 品味多样化
· 成熟型产品
· 没有跨国示范效应 · 电力要求:插销、电压、周期
· 环保等法规
· 贸易保护主义 · 气候、温度、光照
· 价值重量比的高低 · 收入水平
· 新家庭增幅
· 价格与替代品或互补品可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