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全球化下的产业新态势(8)

当然,我们也能想象到例外情况。比如,有些高科技公司近年来在某些业务领域积累了很大的市场份额,可能也积累了强大的市场势力。信息产业的主导地位通常是建立在网络外部性的基础之上的,这就意味着消费者个体在购买产品或服务时的支付意愿随着这个产品或服务的使用人数的增加而增加(比如搜索引擎领域的谷歌或者社交网站领域的脸谱)。

如同自然垄断和容易导致“赢者通吃”结局的形势一样,这种信息垄断也会引起严重的政策问题,稍后讨论应对之策时再论述这一点。我们对这类产业存在忧虑的同时,也应该承认新技术创造性破坏的价值。正如约瑟夫·熊彼特所言:与破门相比,使用大炮轰击效果更好;同样,与老式竞争相比,新产品、新技术和新组织模式引发的竞争更加激烈。

1998年,根据《经济学人》统计的技术集中数据显示,微软可谓是一枝独秀,几乎找不到足以与之匹敌的对手。当年,谷歌的总部还设在一个车库里,根本看不到它能对微软构成什么威胁。然而,自那以后,谷歌逐渐壮大,让很多人开始感到紧张。尽管人们无法准确地预知谷歌未来会给市场带来什么震动,但是可以肯定地说震动肯定会有,尤其是在信息密集型的经济部门,因为这代表着一种新的竞争形式,而不是原来那种遵循同一个方式展开的竞争,这在统计资源集中数据的时候是统计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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