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1.混沌初开,“金融”露真容(3)

尽管这是有史以来首次金融泡沫事件,但包含了几乎以后所有金融泡沫危机的共性主要特征。

事件之后荷兰人一度厌恶郁金香,但是,回归百花园的美丽高雅的郁金香仍然被遴选为荷兰国国花。

荷兰人在北美洲哈德逊河口建立了新阿姆斯特丹这块小小的殖民地,从一开始,就有别于当时在北美洲东海岸建立起来的其他殖民地。荷兰人作为商贸和金融事业的先驱者,也是最早的金融投机冲浪客,无愧为日后华尔街的灵魂塑造者。作为对照,当时来到新英格兰的清教徒(Puritan),首先想做的则是在山丘上修筑一座辉煌的城市,一个虔诚和美德堪以垂范的首善之区。

荷兰人在新阿姆斯特丹建立起的商业领地,有着一心经商与包容共处的世界都市特质。17世纪40年代,一位法国牧师来到这里,发现街上的人说18种以上语言,他们都是来赚钱的。面粉、奴隶、木材和无数其他商品,都在曼哈顿进行交易。这里的商人,已经在北欧、地中海、西印度甚至印度洋等大范围市场寻找买低卖高的机会。

今天的纽约,除了一些荷兰语地名,比如说布鲁克林(Brooklyn),一些荷兰语单词,如小甜饼(Cookie),以及一些荷兰语人名,如罗斯福(Roosevelt)等以外,荷兰人在哈德逊河畔40年的历史似乎没有留下多少痕迹。但是,那个吵吵嚷嚷、熙来攘往做生意的新阿姆斯特丹的影子无处不在,正如在每个人身上可以依稀看到他的孩提时代。他们无边界的商业精神在此流传不息,并且发扬光大,达到了极致。

早在1666年,这种商业精神已在此地金融领域大显身手。那是在英国人夺得纽约后的第二年,菲利普斯(Frederick Philipse)通过囤积贝壳串珠(北美印第安人用作货币和装饰品),成功地策划了北美洲历史上第一场金融操纵案。

菲利普斯1626年出生于荷兰,曾是木工学徒,1647年随父迁居新阿姆斯特丹,参与过建造那道木栅栏防御墙。他和一个有钱的寡妇结婚后,利用妻子的财力,和当地的印第安人、西印度群岛人,以及荷兰人交易各种商品。很快就有了卓越的表现。

印第安人的皮毛产品是当地殖民地经济中的热门商品。金银被欧洲人视为至宝,但印第安人认为一钱不值,拒用金币或银币,他们要求欧洲人使用“真正的钱”——贝壳串珠(用复杂方法将蚌壳中的小珠串制而成)。

1650年,6颗白色珠子值1个斯图弗(Stuiver,荷兰货币单位)。到1659年,因通货膨胀,16颗白色珠子才值1个斯图弗。这时候菲利普斯大量买进贝壳串珠,装在桶里埋到地下囤积起来。几周内他就控制了串珠市场,成功地抬高了价格。1666年时3颗白串珠就相当于1个斯图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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