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指出的是,任何理论或观点的提出,都有其特定的针对性。我们现在提出“教材无非是例子”,恰恰是针对多年来语文教学中普遍存在的“教材(课文)崇拜”现象,具体说就是把课文看成《圣经》,迷信课文。其登峰造极的做法就是语文教学与不敢,不,应该说是不愿越雷池一步,肢解课文,唯恐讲得不细,不但讲课文而且还考课文。这样的例子不用我多举,大家老师都是有体会的。在这种情况下,强调“教材无非是例子”无疑是有着积极意义的。因此,就目前而言,我们更应该强调超越“例子”。
当然,这对教师的素质的确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教师素质的提高正是语文教改的关键。我不敢奢望通过教材改革便提高教师素质,但是,如果真能这样,善莫大焉!现在已经许多有识之士提出(实际上也开始在这样做了),教材应该多元化。其“多元”的体现,既是教材知识能力体系的多元也是具体课文篇目的多元,因为教材(课文)确实只是“例子”。你说:“也许语文教改的成功只有等到语文教材真正地成为教材而不是例子的时候。”而我恰恰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也许语文教改的成功只有等到语文教材真正地成为例子而不是“教材”的时候。
关于“例子”教材观,远非一次通信就可谈透;如果深入探索,还有许多话可说。今天就写到这里吧!
李镇西
200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