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不是神处罚人所产生的结果,而是人们不愿接受眼前神给予我们的爱。神学家田立克提供了以下的洞见:
有限的自由确实无法使我们与神合一,因为那必须是一种爱的结合。一个有限的生命可能会背离神,也可能无限期地抗拒与神再度结合。它更可能被扔进自我毁灭与极度的绝望中;但即便如此,这也是神圣之爱的一种运作方式,如同但丁在地狱进口处上方看到的第三节碑文(CantoIII)所清楚昭示的。地狱里若是有生命,也只能存在于神的爱中。堕入地狱并不代表神的爱是有限的,这种有限性乃是源自于有限生命的抗拒。
按照这个观点来看,地狱本是我们自己的杰作。正统基督教神学认为地狱反映了我们的自由:一种可以选择与神结合或分离的自由。因为神不能勉强我们与他结合,所以才会有地狱。爱的本质是自由的,能够被勉强的是强暴而不是爱。地狱不是一种惩罚,它反映的是我们的爱。
基督徒谈爱,习禅之人谈的是般若(Prajna)。这两者之间有关联吗?这两个世界之间的桥梁似乎就是希腊字epiginosko,它代表的是主客完美结合在一起的一种深奥的知识。epiginosko不是普通的知识,因为它超出了智力的范围。如果回来检查英文字“knowledge”的原始意涵,它的意思竟然是性交与性爱。田立克认为这个字可以解释成知识或感官之爱--这两种意思都表达了融为一体的行动,它克服了两个生命之间的嫌隙。
从这个角度来看,禅与基督教的差别只在于名相上的不同罢了。因为知识便是爱。爱神就是认识神,认识神也就是爱神。田立克说:“全知不承认它自己与爱之间有任何差别,也不承认理论与实践有何不同。”圣约翰谈到过这种特殊的知识:
那光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他在世界,世界也是借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一章九至十二节)
约翰说真光曾经来到世上,但世人竟然不认识他。罪恶就是无知,这是很明显的一件事。如果我们真的知道什么对我们是好的,就没有任何理由不去付诸行动。为什么要蓄意伤害自己呢?耶稣将地狱描绘成“外边的黑暗”,真是最恰当也不过了。我们是被自己的无知所监禁及折磨的。
习禅之人几乎从不谈论地狱与罪。因为真正的问题只是无知,尤其是对自己真实身分的无知。六祖慧能所教导的只有“见性”。因此,所谓的“认识自己”也有了不同的意义。
佛陀在《莲华经》中曾经说过一个和浪子的比喻大同小异的故事,但他特别强调的是无知在人的遭遇上所扮演的角色。故事是这样的,某人的儿子很小就离家了。他四处游荡了五十年。父亲富可敌国,他却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有一天这个浪子不经意地飘泊到他父亲居住的地方,但因为离家太久,他已经认不出自己的父亲了。父亲很清楚即使把真相告诉儿子,他也不会相信,于是就安排了一个打杂的职位给他,而他也就认定自己是父亲的仆人了。这样又过了二十年之后,父亲才认为告诉他真相的时候到了。那时儿子才继承了父亲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