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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牢门上的洞,牢房的后墙上还有一扇窗。不管天气多冷,我们都会把窗子打开,放一放好几个人吃喝拉撒的气味,也顺便看一看窗外的“景色”。那景色不是一片绿地,也不是一段山坡,那是来往于这座在京城很有名气的“王八楼”与看守所大院的必经之路。我从这条路上去提审,路上会经过住着我的难友赵一凡的“K字楼”。那座楼真大呀,里面有成百上千像我这样无辜的男犯人。每隔几个月我们从这条路上到大院另一头去洗澡,洗之前把每个号的人分别关进一个个放风场,那个放风场令我们王八楼的犯人羡慕,它大得足可以像电影《烈火中永生》里的华子良那样绕着圈儿跑步。我在每一个到过的放风场里都用石块并排刻上了我和一凡的名字,指望他能从中得到我的信息,我哪里知道一凡的残腿在狱中加重已经不可能出来放风了。冬天,我们把窝头搓碎了放在窗台上,一相情愿地想引诱麻雀飞进我们的牢房,却从来没有一只麻雀自投罗网。
狱中生活的每一天都是活生生的。活生生的孤寂,活生生的缓慢,还有活生生的向往和企盼。阳光把窗楞的阴影投在墙壁上,我们靠这阴影的移动加季节的变换来判断时间。我们的听觉变得异常敏感,能从独轮车发出的吱呦声听得出是装水的木桶还是装饭的铁桶,能从脚步的轻重和节奏中听出是哪位队长值班。就像你走惯了回家的路上班的路一样,你会习惯很多你原来不习惯的事情。
牢房里的夜晚是真正的不夜天。那本来可以说是昏暗的长明灯,到了晚上刺眼地亮在你的头顶,让你没有美梦、没有幻想,让你感觉不到白天与黑夜的轮换。于是日子接着日子,现实连着现实,于是你无处可逃了,你能看到的只有那盏灯,还有小小的一块天。
为了投奔那一块天地,遇到好天气,我们会申请洗衣服,其实我们根本没什么衣服可洗。
在狱中的人都特别节省,有的是因为家里人根本不给送东西,有的是不让家里人给送东西。我属于后者。我不知道会在里面待五年还是十年,我不能在政治上让家里人受牵连,还在经济上拖累他们。监狱里本来就冷,不活动就更冷,家里给我送了一件新棉袄,紫红色的,里面絮的还是驼绒,比我进来后狱方从学校为我拿来的那件要暖和得多,但是我一直不舍得穿。号里的人看我穿得单薄,决定为我做一件棉背心。棉花是队长让我们拆洗工作大衣时偷偷撕下来的,针是把梳头用的竹篦子上的竹片在地上搓细了钻一个洞自制的,好在面子是一件洗得快花了的衬衫改的,准确地说不是缝起来的,而是粗针大线串起来的。
不仅衣服穿得节省,其他东西也用得极为精细。每个号每天都能得到一盆热水,这是供我们喝的。冬天我们会把水杯放进自制的棉套里,到了下午还可以喝上温水。余下的用来洗脚,洗完脚的水用来擦地,擦完地再把每个人的鞋底擦一遍。那块巴掌大的地被我们擦得油亮油亮的。每天我在那块地上散步,那是在号里唯一被允许的锻炼。号里除了木板通铺,空间的宽度只有两步,长度刚好可以走五步,我曾想,为什么不是七步呢?曹植七步成诗,如果是七步我说不定也成了大诗人。
两年中我只用了一块肥皂,卫生纸用得更加可怜,总是撕了又撕折了又折,反正我有的是时间。现在我用卫生纸接近于病态的浪费,我甚至告诉我的儿子,什么都应该节省,就是不要节约纸,可能正是出于对那段生活的抵触和逆反。因为节省,我洗衣服常常不用洗衣粉,但却不厌其烦地申请,只要一换队长我们就申请。在厕所洗完还可以走到院子里去晾,傍晚还可以再出去收一次,重要的是收回来的衣服里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气味。当我把晒了一天的衣服捧着闻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阳光原来是有味儿的!阳光的气味太干净太新鲜了,特别是冬天,加上织物被晒得又干又松的手感,捧着闻简直就是享受。两年,那是足够使一个中年人在不知不觉中打发掉的时间,那是完全可以使一个老年人从生走向死的时间,那是绝对可以使一对年轻人孕育一份爱情同时也孕育一个生命的时间。对于一个二十岁的女人来说,那是从无聊的、无望的、无辜的时间中发现琐碎的诗意,体验矫情的浪漫的时间。